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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统计局关于9月8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发布时间:2017-11-12 10:41:0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统计局关于9月8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第一部分 景东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
景东县统计局关于9月8日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的补充

 

 

第一部分  景东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领导和管理县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地方调查队),组织实施城镇居民住户调查。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2、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运用于工作中
 

3、认真抓好上镜承诺的各项工作
 

4、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相关工作
 

5、加强宏观经济的预警和研判,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进一步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统计队伍业务素质
 

7、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确保依法统计
 

8、继续深入基层,帮助乡镇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景东县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统计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364,961.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4,961.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215980.1元,增长57.51%,财政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工资标准调整,收入相应增加(2)新增扶贫经费收入,(3)新增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收入,(4)社会保障收入增加 。(5)新增企业统计工作奖励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384,961.76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953.76元,占总支出的98.23%;项目支出60,008.00元,占总支出的1.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比上年增1255980.1元,增长58.9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2)新增扶贫经费支出,(3)新增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支出,(4)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5)新增企业统计工作奖励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4,953.76元。比上年增加1195972.1元,增长56.18%,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2)新增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支出,(3)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4)新增企业统计工作奖励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8.00元。上年无项目支出,今年主要是新增驻村工作队员保障经费,及贫困退出考核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961.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增加1255980.1元,增长58.9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2)新增扶贫经费支出,(3)新增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支出,(4)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5)新增企业统计工作奖励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31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事业单位失业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1,95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771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495.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692.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0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是驻村工作队员保障经费,及贫困村退出考核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7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000元,支出决算为123,947.96元,完成预算的9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76.91元,完成预算的8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871.05元,完成预算的93.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644.77元,下降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1.82元,下降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42.95元,下降5.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76.91元,占24.27%;公务接待费支出93,871.05元,占75.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76.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76.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及普查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871.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871.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出差人员,各乡镇来办事的工作人员等发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统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234.00元,比上年增加455255元,增长89.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景东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2、国有资产情况。2016年景东县统计局年初固定资产541535元,增加固定资产60424元,减少固定资产94013元,年末固定资产507946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