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计生宣传员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负责组织鉴定医疗事故,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八)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九)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承担景东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景东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级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七)承办景东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各项要求,预算编制既保证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提升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预算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以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实现本部门职能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确保每一笔项目支出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2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9.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9.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9.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2.0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55万元(本级财力329.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101 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本单位的日常支出、“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2210201 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职工行政医疗补助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44.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出社会养老保险局发放。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0等开支。与上年对比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0。本单位本年无项目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29.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13.38%。
1.201(类)01(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253.97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7.73万元,增长50.29%。主要原因是:在职工工资正常调资。
2.210(类)11(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10.4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功能科目。
3.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31.46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1.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功能科目。
4.210(类)11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33.6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3.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功能科目。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9.09%。
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6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1.3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7.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政府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单位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19万元减少10.65万元,主要是由于政府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导致减少。主要用于开展保障卫生和计生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5万元,较2017年的19万元增加(减少)-10.65万元,主要是由于政府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导致增加(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保障卫生和计生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33万元,较2016年的28万元增加(减少)-27.32万元,主要是由于单位厉行节约工作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卫生和计生工作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