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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21 09:05:5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景东县统计局概况一、主要职能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
景东县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领导和管理县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地方调查队),组织实施城镇居民住户调查。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景东县统计局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景东县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景东县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景东县统计局决算总收入180.88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7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本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48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37%,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2014年属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第二阶段,相应的培训费等费用支出也比上年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68%。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下降8.37%。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25万元,
 

(二)教育支出1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7万元。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8.33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45万元,比上年下降18.2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景东县统计局没有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景东县统计局年末公务用车拥有量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7万元,比上年下降16.09%,主要用于保障全年统计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景东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支出10.45万元,比上年下降18.8%,主要用于接待统计业务工作、各种普查、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景东县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