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
(二)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景东县志》;指导帮助部门(单位)编辑出版部门志、专业志。
(三)编纂出版《景东年鉴》。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景东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事业繁荣提供服务。
(六)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在编实有车辆 0 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第二部分 景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景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景东县地方志办决算总收入11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县志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9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3.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01%。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支出44.4万元对比增58.85万元。原因分析出版2013年、2014年《景东年鉴》印刷费、稿费、书号费、邮寄费;《民国时期景东旧照片》印刷费;《美丽云南-聚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协办经费;临时工劳务费、五大保险费;收集县志资料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3.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6万元。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70.56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包括67.11万元(主要用于出版2013年、2014年《景东年鉴》印刷费、稿费、书号费、邮寄费;《民国时期景东旧照片》印刷费;《美丽云南-聚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协办经费;临时工劳务费、五大保险费;收集县志资料费);其他资本性支出2.63万元(购置办公电脑)。
(三)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0.8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五)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配额部分。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68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1.92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014年景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8人,接待费开支1.3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1.56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用于修志及编写2014年《景东年鉴》接待费用。
2014年景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费、租车费等支出。
景东彝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