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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7:12:38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普景东市监处告字[2023]1号景东铭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详见附件名单)长期停业未经营,且通过登记的经营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现
普景东市监处告字[2023]1号
 
景东铭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详见附件名单)长期停业未经营,且通过登记的经营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现已自行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也未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所指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4户企业(名单附后)作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在其登记的住所查无下落,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吊销企业名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可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gdong.gov.cn)查阅。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879—6226898 
 
特此公告
 
附件: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序号 主体名称 住所 法  人
1 景东铭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景东县凌云路(加油站对面) 李  晓
2 东莞市环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景东分公司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魁阁楼112号 刘正露
3 景东瑞信农资有限公司大朝山分公司 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大驮村烟站旁 孙  勇
4 景东华屹商贸有限公司 景东彝族自治县凌云小区3幢1单元131室 刘正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