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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锦屏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11 08:38:2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锦屏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17年8月24日至9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锦屏镇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锦屏

 

中共锦屏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8月24日至9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锦屏镇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锦屏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支部在推进党建工作方面不力。对上级精神传达和安排工作不及时,下级个别党组织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时,有时不坚决,存在政令不通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党委班子和各党(总)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对各党组织、各部门、各村(社区)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各党(总)支部在每月的“三会一课”上组织开展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员先锋意识,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镇党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各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三是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要求各党组织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政令通畅。
 

2.关于“形式主义抬头。以会议传达会议,重安排、轻落实,会后跟踪、督办不力,成效不明显,没有起到推进工作的目的;部分干部职工下基层走过场,没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关注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做到中心工作定期督查、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督查、日常工作不定期抽查,重点督查关于发展大局、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难事、急事,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确保安排布置下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1月3日以来,累计进行7次工作督查,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党委班子勤下基层,每周抽出至少一天的时间,到基层或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分管部门干部职工下基层开展工作情况,对下基层走过场的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批评,确保干部职工下基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 关于“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及时,造成问题常年积压,群众不满意,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不懈地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要求限时办结,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不积压,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对不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向群众作耐心解答、并积极帮助、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关于“官僚主义回潮。在接访群众的诉求时方法简单粗暴,在群众心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够细致,发号施令不切合实际,村干部有苦难言,积极性、主动性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有时做事机械死板,不够灵活。”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锦屏镇干部职工工作制度》,并在全镇周一集中学习日上组织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的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培训2场次,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组织召开党政班子和村(社区)干部座谈会3场次,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广泛听取、采纳村干部意见,结合实际部署,灵活、机动的推进各项工作。
 

5.关于“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怕承担责任、怕吃苦,说话做事没有完全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少数班子成员甚至说话不负责任,对下级疏于管理,缺乏与下级、基层干部沟通交流,对下级关心不够。在对待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上怕担当、慢作为。”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引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切实增强担当意识。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对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关心、沟通、管理,班子成员每月组织分管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了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组织学习流于形式,个别党委班子成员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名普通党员参加学习活动,对党的基本知识不掌握;就目前开展的创文、创卫工作,个别领导未能完整表述创卫中需掌握的基本精神和提法。”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建设水平,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党员积分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时事政策、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要求领导在学习领会政策文件精神上走在前列,及时学习掌握上级传达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政策”、“吃透政策”。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会议记录不规范,村级党建工作弱化。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上党课基本没有课件,以安排工作代替党课教育。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流于形式,部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千篇一律。部分党支部未按期交纳党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规范村级党建台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基层党建工作纪实,要求各党(总)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次党课有学习主题和党课课件,绝不允许“以安排工作代替党课教育”的现象出现。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制度流于形式,形成民主团结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每月党费收缴制度,对未按期交纳党费的党(总)支部给予通报批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宽松软。在落实“四种形态”工作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担当、不负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措施使用制度,强化纪律约束,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克服“好人主义”思想,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政班子成员分别与所联系的党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29人次,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层层压实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锦屏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纪委监督责任意识,做到责任落实内容具体、要求明确、任务明晰。二是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突出对村级干部的教育预防,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所联系的党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29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强化了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三是强化农村“三资五金”监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锦屏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村级报账员业务培训2期,规范村级资金的报批,开展一月一次自查,严肃纠正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及违规问题。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镇纪委加强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对上班期间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对工作敷衍塞责的干部职工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9—6222240;邮政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东正街42号;邮政编码:676299;电子邮箱:jpzhrmzh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