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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11 08:34:5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文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文龙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

 

中共文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文龙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9日,巡察组向文龙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好,党建工作不到位。党委没有摆正位置,没有充分履行领导、决策的职能,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本应属于政府执行和落实的具体工作上,导致党委工作没有按程序和规则去推进。例如:积极分子培训没有按时开展,考察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开展必要的谈话;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处理只有通报而没有整改落实材料和具体措施;村级以下党组织活动不正常,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支部会议,或支部会议不研究党建工作,只研究行政事务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1.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委工作,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文龙镇党委议事规则》。
 

2.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认真落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委员一岗双责,党支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镇党委于2017年10月16日对镇党委委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建责任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从严治党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镇党委制定了各党(总)支部学习新《党章》中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学习计划,镇党委对学习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同时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发展党员的五大程序25个步骤等业务知识的学习。
 

4.由镇党委书记作为提升整顿责任人指导帮助下瓦伟村党总支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力度。根据制定的整顿方案,以整顿村“两委”班子、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明确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表,通过下瓦伟村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下伟村大草地村民小组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等工作来达到治理整顿的作用。
 

5.结合村级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各村党建联席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切实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将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文件要求,由挂钩联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好各村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原则性,保证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
 

(二)关于“人大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人大主席团成员的精力主要放在抓各项中心工作上,代表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不到位,人大班子成员主要充当了“运动员”的角色,“裁判员”或“监督员”的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1.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人大主席团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使人大主席团工作思路和方法经过党委的研究完善后,由人大主席团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同时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与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关系,在开展中心工作时做到能分则分,能容则容,做到两不误两推进。
 

2.处理好工作监督和工作支持的关系。在监督中支持好工作,同时在支持中监督好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到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做到既落实工作任务,又加强工作监督,发现存在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工作双推进。
 

3.找准监督重点和难点,有效开展监督。一是在主席团会议审议政府工作后,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进一步听取审议意见处理工作报告,做到查和改两到位。二是发挥好主席团成员及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序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同时加强与选民走访,自觉接受广大选民和群众的监督,做到既看到问题,又开得出“良方”,使监督成为普遍,成为常态,让监督成为推进工作有效方法。
 

(三)关于“政府班子职能弱化,战斗力不强。政府很少召开政府办公会和镇长办公会议,很少研究具体工作推进问题,政府主要领导没有发挥主心骨的作用,政府班子成员仅按党政联席会议的安排开展工作,工作情况由党委主要领导督促的多,政府主要领导督办的少。由于职能错位,导致班子成员没有大胆推进工作,担当意识不强。政府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没有充分发挥。”的整改情况
 

1.建立政府班子学习制度。制定《政府班子学习制度》,重点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牢干事创业思想基础。通过学习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有效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基层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从实际出发,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升。
 

2.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根据《党政班子联系会议制度》、《政府班子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建立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和大额支出“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程序依法、规范、高效。
 

3.完善分工责任机制。根据政府班子成员个人专业、特长、性格、工作经验与分管工作等方面的各种因素做到人岗相适,及时调整政府班子成员分工。同时加强对办所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考核、督促,做到能上能下。
 

(四)关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一是2017年的脱贫项目到9月底还未落实;二是对扶贫工作队员管理不到位,扶贫工作队员存在缺位现象;三是政府派出驻村工作队员扶贫工作经费不落实,给村级带来极大的负担。”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最大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层层压实各“挂包帮”帮扶责任人、挂钩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队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镇党委加强对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严格扶贫工作队员考勤,对扶贫工作队员缺位,扶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村干部进行召回和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责任。镇纪委每月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目前全镇各脱贫攻坚领域项目已全部启动实施。
 

2.镇党委政府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的扶贫经费已按照按标准发放到位,并严明工作纪律,不增加村级负担。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委、人大、政府职责不清,存在以党代政现象。“三重一大”决策不够民主,多以党政联席会议方式研究问题、做出决策、同时安排工作,导致三套班子职能混杂,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混淆,导致决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很难推进,工作实效大打折扣。”的整改情况
 

1.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是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在每次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向人大主席征求人大工作的讨论事项,年初在制定党委工作计划时应将人大工作列在其中。二是党委班子的精力向人大工作倾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一方面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另一方面要求主席团成员要按时参加主席团活动,遵守人大主席团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对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妥善分工,确保人大工作的领导精力。
 

2.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监督。镇人民政府积极、主动、认真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避免工作失误,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执行人大决议,办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镇人民政府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检查,按时反馈。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人大报告,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办法,能够办理的要尽快办好;一时难以办理的向人大代表解释说明,争取人大和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3.人大围绕镇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一是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提高监督水平。结合文龙实际,围绕脱贫攻坚、高速路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强监督。围绕镇党委工作中心,抓住全年重要工作事项,制定全年监督计划,并督促组织、实施。二是依法行使任免权。人大主席团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任免和发扬民主相统一,完善任免候选人情况介绍、任后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办法和程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存在不团结现象,对推进全镇工作和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由于原来的党政主要领导不团结,导致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及广大村干部要看两个领导的眼色行事,工作情况要双方汇报,不知要听谁的指挥,给基层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造成极大的压抑。”的整改情况
 

1.定期、不定期在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委和政府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运行程序,打牢党政班子团结的思想基础。
 

2.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妥善解决班子内的矛盾和问题。严格按照《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景组通〔2018〕1号)文件精神开好2017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把问题摆到桌面上,当面提,公开讲,同时开展谈心活动,彼此交换意见,不断增进团结。
 

3.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努力实现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与目标任务相协调,实现领导班子的个体目标与群体目标相协调。
 

(三)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对宣传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重视不够。党委很少研究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无思路,无措施;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深入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与各支部签订责任书,并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每季度分析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落实到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周例会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对重点工作重要事件节点、重大活动举办前,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挂钩村意识形态工作。
 

2.开展理论学习,挖掘先进典型,评选年度“善行义举榜”先进人物,深入挖掘文化特色,以文录村特色小品、下瓦伟村唱山歌为突破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3.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在各单位任命一名有写作经验的同志为信息员,统一安排任务,定期培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纪律执行不严。“四种形态”没有很好开展,缺少必要的提醒谈话;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个别同志生活作风不俭点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1.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主动发现问题,按照文龙镇“四种形态”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未履行好“四种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将及时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
 

2.严格落实“六大纪律”,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领导责任压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有白条入账现象,村级尤为突出;有巧立名目发放各种奖金和补贴的行为;有个别村干部利用自身优势谋求私利或与民争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班子及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加强对各自责任区“四种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在每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进行述职和点评。
 

2.严守财经纪律,严禁“白条”入账,健全各类支出管理制度,对“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审批管理等做出更详细的规定,督促镇属各单位,各村认真排查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审批事项,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对相关重点单位和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审计,常态化开展部门、村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问题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3.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补助、加班费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对界定为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补贴坚决予以清退。
 

4.对村干部谋求私利和与民争利的行为已进行处理,将违规领用实物经折价后退回镇财政,并对相关人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向镇党委做出书面检查。
 

5.党政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镇纪委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9—6381502;邮政信箱:景东县文龙镇党委;邮政编码:676205;电子邮箱:jdwlx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