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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3 10:00:1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 曼等乡人民政府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曼等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曼等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执行曼等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曼等乡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关键之年,也是我乡同全县一道迎接国家级考核验收、决战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的意义重大。
今年乡人民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与全县一道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乡村振兴为突破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产业强乡、科教兴乡、生态立乡、文化名乡、和谐稳乡”五大战略,切实做好基础提升、产业提质、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以百米冲刺的劲头和全乡群众一道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推动曼等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曼等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1.农业服务中心,2.林业服务中心,3.村镇规划中心,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文化与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 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1828203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82036.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153582.35元,减少10.5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少及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19931685.7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3838.82元,占总支出的70.66%;项目支出5847846.88元,占总支出的29.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5314.35元,减少1.1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少及人员经费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曼等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8338.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6860.05元,减少3.2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7846.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545.7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816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上年对比减少525314.35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少及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1299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普活动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81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保险缴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6978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村(居)民小组计划生育服务员信息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曼等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圈舍改造)100000.00元,退耕还草农户补助2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支出178683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村镇规划中心人员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
12.农林水支出648353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1%。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大学生村官、村干部等人员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农村人畜饮水项目、一事一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工程款支出及项目相关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1024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102475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6555.13元,完成预算的5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451.87元,完成预算200000.00元的41.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103.26元,完成预算200000.00元的77.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未支付公务接待费及公车修理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9810.58元,下降11.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29044.14元,下降2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4.44元,下降0.0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不同程度的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451.87元,占34.86%;公务接待费支出154103.26元,占65.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451.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451.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及日常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103.2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103.2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查看验收、脱贫工作推进及各种审计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213.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215.76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保运转支出及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保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部门资产总额8985294.82元,其中,流动资产4527942.75元,固定资产4239708.07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8650.00元,(减)累计摊销17100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9010.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3989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75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85294.82  4527942.75    2793060.07  581000    8656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00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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