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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8 09:00:1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1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1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路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规划、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食品安全年度检查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承担上级部门下发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
(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6)已发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2.机构情况
(1)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景东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整合的职责
整合由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机构设置
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10个内设股室和13个派出机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8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食品安全监管。

(1)食品生产监管。截至2018年11月12日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45户;食品生产小作坊502户,从业人员1500人;对生产企业换证认证15户。

(2)食品流通监管。截至2018年11月12日止,实有流通食品经营户3931户,保健食品124户,化妆品594户;立案查处案件9件,结案9件,罚没收入10.03万元

2.药械安全监管。

截至2018年11月12日止,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31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1家,药品零售企业12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4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28家);医疗机构209家(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17家,个体诊所27家,村卫生室158家,社区门诊1家)。开展各种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车辆96辆(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258户(次),责令整改28户(次);查处药品案20件(其中:简易程序1件,一般程序19件),目前14件已结案,6件正在办理中;医疗器械案6件,目前均已结案。药械罚没收入20.96万元。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截至2018年11月12日止,实有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3户,已签订《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书》78户,使用登记在用特种设备共计346台(辆、条),其中:锅炉33台、压力容器150台、电梯102台、起重机械43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8辆;压力管道2条0.5千米,在用气瓶9540只。出动安全监察人员236人(次),车辆78辆(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9户、各类特种设备72台(辆、条)。检查发现各种安全隐患182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1份,现已整改171项,整改率93.95%。 

4.计量器具监管。

一是开展民用“三表”轮换制度落实情况调查问卷。二是建立上报我县云南省计监管人员数据库信息,加强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加油站、超市重点行业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对计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配合投诉举报中心做好计量投诉的处理。五是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12家。六是开展“5·20计量日”宣传活动。七是开展医疗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对文井、花山、龙街、锦屏、太忠、文龙、安定、大街8个乡(镇)开展了医疗计量器具监督检定,对在用的116台医疗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截至2018年11月12日止, 共受理投诉举报37件,办结37件,办结率100%。其中:调查处理举报经营者违法行为26件,立案4件,结案4件,罚款13.4万元;成功调处消费纠纷11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0.67万元。

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放管服工作。

截至2018年11月12日止, 实有内资企业1872户(其中:私营企业1527户、非私营企业3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62户,个体工商户15948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841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户1902户,餐饮服务经营户1782户,单位食堂157户;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1084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户509户,餐饮服务经营户531户,单位食堂44户。

7.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截至2018年11月12日止,有效注册商标 255件,其中有云南省著名商标4件、知名商标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4个类别)。依法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车辆12辆(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84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1 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0,050,90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20,906.79元,占总收入的98.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5%。收入执行情况: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执行预算收入合计20,050,906.79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执行收入20,050,906.79元,占预算收入的100.00%,同比2017年20,052,009.44元增长1,102.65,增幅-0.005%;主要原因差异是公用经费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050,906.79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8,456.79元,占总支出的98.39%;项目支出322,450.00元,占总支出的1.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转的日常支出19,728,456.79元。与2017年度基本支出执行数19,373,080.38元相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355,376.41元,增长,1.83%主要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同比增长幅度较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322,450元。与2017年度项目支出678,929.06元相比减少356,479.06元,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40,458.15元,降幅52.51%,项目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增加预拨经费,其次是因为日财政收回账面授权额度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28,456.79元。与2017年度基本支出执行数19,373,080.38元相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355,376.41元,增长,1.83%主要增长原因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450.00元。与2017年度项目支出678,929.06元相比减少356,479.06元,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40,458.15元,降幅52.51%,项目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增加预拨经费,其次是因为日财政收回账面授权额度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0,90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4,909.44元相比减少124,002.65元,主要原因差异是公用经费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79,72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6,48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92,41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43,9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

12.农林水(类)支出208,3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900元,支出决算为175,279.54元,完成预算的,5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964.54元,完成预算的6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15.00元,完成预算的31.8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压缩,另一个原因是调整预拨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5,738.92元,增长,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667.62元,增长9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698.7元,下降59.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收回授权额度导致三公经费的支付转移到2018年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964.54元,占79.85%;公务接待费支出35,315.00元,占20.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964.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964.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3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3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同级部门工作督导、考核、交流、检查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9,070.44元,与上年1,337,825.62对比减少38,755.18元,主要原因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7,028,544.69元,其中,流动资产3,279,044.32元,固定资产13,749,500.37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0,737.2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67,137.20元,固定资产减少686,4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0项,账面原值1,413,195.6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028544.69

3279044.32

13749500.37

7509584.36

1808113.11

 

4431802.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4,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4,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2,554,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4,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41401111
景东县市场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