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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8 08:58:5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31801000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31801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间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
3、负责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
4、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5、负责国库资金管理、财政专户管理,以及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负责全县财务会计业务、财政法规宣传培训管理工作和指导乡镇财政所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7、负责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涉及财税金融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的事务。
9、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0、负责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对外财经合作与交流的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县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11、负责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核心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支平衡。
1、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聚财力。一是加强税收征管。二是强化重点项目税收监管。三是合理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2、优化结构,千方百计保民生。一是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3、精益求精抓管理,科学理财提绩效,持之以恒推改革。一是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为手段,以各级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和代理财政业务的银行为对象,以支出活动为基本要素,以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为管理模式,对预算执行中的动态趋势进行分析,对各环节反映出的信息进行判断、核实、处理,并及时纠正各种违规、不规范收支行为的监管工作。三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四是严格按照“财预﹝2017﹞50号、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和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精神要求,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政和融资风险,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五是梳理和规范财政内控制度,强化流程控制,依法依规运行。六是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七是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国库电子化支付改革。八是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完成全县预算单位2017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及合并报告工作。九是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完成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搭建及数据录入。
4、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分类盘活、安排财政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库支付心
2.景东彝族自治县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
3.景东彝族自治县金融合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3,975,99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75,99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9.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津贴补贴调资上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58,140.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8,140.9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5.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津贴补贴调资上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58,140.9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津贴补贴调资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50%。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763.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6,137.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对比增长5.9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津贴补贴调资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82,07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机构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9,39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业务培训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3,78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81,75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3,0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76,0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938.20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700.88元,完成预算的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237.32元,完成预算的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执行历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派车数量,压减部分修理费用,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2647.9元,下降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160.72元,下降3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487.18元,下降27.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执行历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派车数量,压减部分修理费用,压缩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00.88元,占43.41%;公务接待费支出148,237.32元,占56.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700.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700.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省市出差培训、开会,挂钩扶贫工作开展,项目的督促与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237.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237.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下级部门到我局办事出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3,461.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5070.43元,下降14.67%,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7613.96元、印刷费4600元、水费6327元、电费27418.82元、邮电费28546.5元、物业管理费43700元、差旅费234788元、维修费344551.5元、租赁费54600元、会议费13506元、培训费97635.5元、公务接待费148237.32元、劳务费88378.94元、委托业务费124800元、工会经费122183元、福利费34795.36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13700.88元、其他交通费310455.3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623.0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3,598,712.59元,其中,流动资产1,646,027.00元,固定资产11,528,747.56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29,922.53元,减累计摊销105,984.5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2405.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9623.89元,固定资产减少1795967.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529922.53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1398906.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98712.59 1646027 11528747.56 8973261.74 787316.5   1768169.32     423938.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6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12,6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6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2.保障措施  
3.资金安排程序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验收的有效性  
自评结论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间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
3、负责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
4、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5、负责国库资金管理、财政专户管理,以及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负责全县财务会计业务、财政法规宣传培训管理工作和指导乡镇财政所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7、负责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涉及财税金融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的事务。
9、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0、负责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对外财经合作与交流的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县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11、负责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库支付心、2.景东彝族自治县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3.景东彝族自治县金融合作中心。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975,99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75,99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58,140.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8,140.96元,占总支出的100.00%。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50%。项目支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6,137.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82,07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0%;教育(类)支出19,39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3,78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81,75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城乡社区(类)支出493,0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农林水(类)支出276,0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按照财政预算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年初我局财务人员提出预算方案,经局领导审核后上报,通过人代会后由财政局批复至局本级。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推进预算执行进度。
开展了预算相关经济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完备了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开展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景财库【2013】1号关于印发《景东县部门决算批复办法》的通知。单位内部预算业务相关的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达到制衡性原则,在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决算编制与审核等岗位由不同的人员承担,初步形成预算业务管理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我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逐笔进行核定。
开展了收支相关经济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建立了内部收支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景东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规章制度》)。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的相关部门和岗位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分工清楚,职责明确,达到相互制衡的作用。在收款与会计核算、支出申请与内部审批、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岗位由不同的人员承担,初步形成收支业务管理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1、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2、全面了解各项财政工作经费专项资金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便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3、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现场进行核实。
2.组织实施 (1)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2)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财务收支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6)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安排资金绩效目标由县财政下达指标确定,各项经费得到有效使用,确保我县财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我局立足实际,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系统有效的管理,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依法依规按照政府程序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自评指标体系,2018年我单位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受经济下行和税收减免、行政性收费停止征缴政策的影响,县内企业经营困难,主体税种税基呈下降趋势,可用财政减少,导致完成财政支出目标难度较大。(二)由于人员类的工资、津贴补贴、民生配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做实等刚性支出增长迅猛,“三保”支出压力较大。(三)2018年是景东县计划脱贫摘帽年,资金需求大,各项扶贫贷款资金的还本付息难度很大。
整改情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快建设民生财政、公共财政。(一)注重经济发展,壮大地方财源。(二)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三)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脱贫攻坚、强农惠农、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资金保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部门预算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价结果反馈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其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我局对部门预算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的预算变动情况进行了总结。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政府政策和实际需求,对局整体预算增减、持平、或取消情况做分析说明;为局领导掌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决策提供参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程跟进督办。2、二是抓好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聚财力。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二是强化重点项目税收监管。三是合理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优化结构,千方百计保民生 一是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精益求精抓管理,科学理财提绩效,持之以恒推改革 一是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为手段,以各级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和代理财政业务的银行为对象,以支出活动为基本要素,以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为管理模式,对预算执行中的动态趋势进行分析,对各环节反映出的信息进行判断、核实、处理,并及时纠正各种违规、不规范收支行为的监管工作。三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四是严格按照“财预﹝2017﹞50号、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和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精神要求,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政和融资风险,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五是梳理和规范财政内控制度,强化流程控制,依法依规运行。六是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七是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国库电子化支付改革。八是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完成全县预算单位2017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及合并报告工作。九是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完成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搭建及数据录入。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分类盘活、安排财政存量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的满意度90%-100%为优、90%-80%为良、80-60%为中、60%以下为差。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发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在编制预算时按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存量优化、增量引导,统筹使用、注重绩效”的原则,遵循“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思路,确保重点支出的安排。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督。按照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不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不超过2017年规模。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预算财政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严控结转结余 严格执行县财政局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资金的使用按照预算执行的进度开支,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  
项目组织良好 不断完善资金绩效考评考核制度,形成程序规范、指标清晰、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使考评工作常态化。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找准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严格执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景东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每年度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接受县人大监督。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日常财务工作中认真执行《景东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景东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规章制度》,财务室对支出事项进行监督。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财政局布置的关于公开预、决算的有关规定,将年度预、决算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按照《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2018版)的通知>的通知》(景财资〔2019〕2号),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合充分有效利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景东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