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计生宣传员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负责组织鉴定医疗事故,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八)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九)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承担景东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景东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级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七)承办景东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县 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抓好健康扶贫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重大疾病防控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向前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开创了“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健康扶贫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景政办发〔2017〕143号),成立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相关具体工作。
一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得到落实——制定出台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景东县人民医院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建立了“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工作机制,成立了大病筛查专家组和审核组,以县级医院为主体,对辖区内7类9种大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网格式筛查和精准识别,并完成了全国健康扶贫管理系统录入标识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县共筛查7类9种大病确诊患病117人,已救治114人,救治率为97.43%;实施了“光明扶贫工程”,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救治48例。
二是“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得到较好落实——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为抓手,制定出台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县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71个,签约居民190854人,签约率达51.95%。其中,计生特殊家庭、建档立卡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签、残疾人、孕产妇签约率均达到100%。
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得到较好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0元;28种疾病门诊待遇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2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为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为90%;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10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和省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市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达不到70%的给予补足到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达不到70%的给予补足到70%。将罹患癌症等共25种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2017年县级财政共投入参保资金383万元,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
四是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得到较好落实——全面实施了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同步即时结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全面启动。
五是“四重保障”得到落实——采取门诊待遇倾斜、住院待遇倾斜、大病保险倾斜、政府兜底、扩大保障范围等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17年,全县住院 10326 人次,医疗总费用3598.35 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 3405.12 万元,医保统筹2548.92 万元(其中基本医保1766.34 万元、大病保险 91.05万元、医疗救助 506.16万元、政府兜底185.37 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08%。其中,县人民医院2017年建档立卡户住院人数3156,总费用149.37万元,统筹支付141.46万元,报销比例94.7% ;2017年县中医医院收住建档立卡贫困户1708人,总费用699.9万元,报销比例90.18%,报销金额631.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消除因病致贫奠定了基础。
六是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得到落实。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村卫生室建设方案》,对不达标的93个村卫生室进行达标建设,2016年建设68个,2017年计划建设25个,目前2017年脱贫出列的大朝山东镇黑蛇村、景福镇岔河村、漫湾镇漫湾村、安定镇民福村、大街镇昆岗村、花山镇文召村、文龙镇帮迈村卫生室已经全部达标,并按照要求配备了村医。2017年,全县村卫生室共配备村医320名,达到健康扶贫要求。
七是县、乡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落实。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1.31亿元,建设面积2.24万㎡,占地70亩,建设周期4年,迁建工作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为住院楼,2013年开工建设,建设面积1.28万㎡,工程中标价3430万元(自筹资金),已完成内部装修;二期工程为门诊综合楼及辅助用房(中央项目),2015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面积1万㎡,工程中标价2005万元,已完成内部装修,正在安装相关设备,计划2018年完成整体搬迁工作。县人民医院改造提升工程(补短板项目)——建设规模15163平方米,总投资6065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末完工并投入使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全县13个乡镇已完成卫生院标准化建设8个乡镇,正在实施曼等乡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面积900㎡,工程概算225万元。现已完工,计划2018年投入使用)。目前,全县还未建设标准化卫生院的乡镇是锦屏镇、文龙镇、太忠镇、龙街乡共4个乡镇。
八是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得到落实。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锦屏镇、文井镇作为景东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单位。目前,锦屏镇、文井镇已同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签订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协议书,同养老院的老人签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其他各项工作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落实。
二、医药卫生改革不断深化
为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景政办发〔2016〕112号),狠抓了相关具体工作。
一是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细化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了管委会章程。
二是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并按计划逐步落实。
三是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试行)》,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动态调整衔接机制,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范围。
四是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按照核定的编制及实有人员,县人民医院按70%给予补助,县中医医院实行全额拨款。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由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2017年,共补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320万元。
五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中心卫生院外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中心卫生院经批准可使用50个品种非基药。各级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资金715.36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资金55.8万元。
六是制定了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绩效考核方案,推行新农合门诊总额预付、住院床日付费和单病种付费及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总额预付和单病种付费相结合支付方式。
七是将中医药统筹纳入医改,加强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2017年县中医医院门诊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达67.63%,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33.44%;成立了“治未病”专科门诊,明确“治未病”中心人员配置及服务区域划分规划,进一步规范了治未病科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冬病夏治的中医治未病工作,“三伏贴”治疗385人,中医体质辨识600余人,中医治未病理念得到了较好的宣传落实。2017年购进飞利浦1.5T超导磁共振(MRI)、32排螺旋CT已正常投入使用,全年共投入医疗设备经费1400万元。
12个乡镇卫生院和108个村卫生室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
八是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对符合条件上转患者不重复收取起付线,鼓励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将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等患者向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转诊,下转患者凭上级医疗机构开具的下转诊证明书,取消下转当次的住院起付线。
九是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严格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分别为41.09%、28%,抗生素控制在35个品种以内。
十是巩固提升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和骨科被定为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县中医医院骨伤科和针推理疗康复科被定为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妇产科被定为市级重点专科。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深入推进
(一)妇幼保健工作得到较好落实。2017年,建立居民纸质档案325374份,建档率为88.95%,规范电子建档315788份,电子建档率86.33%;全县孕产妇健康管理3165人,健康管理率96.9%;孕产妇住院分娩3261人,住院分娩率99.85%;高危孕产妇筛查1264人,筛查率39.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1263人,住院分娩率99.92%;孕产妇死亡2人,死亡率61.24/10万。全县0-6岁儿童数24185人,进行系统管理人数21911,管理率90.6%;全县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检测2826人;妇女宫颈癌筛查3423人次,乳腺癌筛查2809人次;全县新婚登记3884人,完成新婚前医学检查3434人,检查率88.41%。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得到较好落实。2017年,全县没有传染病爆发流行,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对14所监测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每月开展出厂水、十个末梢水样品采样监测工作;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7057人份;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30659人,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体检23370人,体检16503人,管理率为76.22%;完成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23163人,确诊建档23068人,体检15868人,管理率为68.79;完成2型糖尿病管理6160人,确诊建档2164人,体检1598人,管理率为73.84;完成重性精神病建档确诊2091人,体检1503人,管理率为71.87,全部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全面开展了艾滋病监测,报告阳性22例。
(三)卫生监督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比例达100%,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巡查次数282次,学校卫生服务巡查户次数201户,医疗机构巡查户次数41次,公共场所巡查户次数32次。
(四)中医药服务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31389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276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016人次。
制定并认真落实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并于2017年7月4—5日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应急比赛;组织参加了全市公共应急比赛,获得了获得团体组织奖,3人获得个人单项三等奖。
2017年11月15-18日,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
一是着力抓好医疗服务内涵建设。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工作,确保杜绝违法行医;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确保杜绝商业贿赂;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确保杜绝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疗管理,加强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检查与指导,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进一步落实医疗安全监管与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二是着力抓好服务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西门子1.5T磁共振检查已正常运行;检验科新开展OGTT试验及部分凝血测定等新项目;外二科开展“VTE病人危险因素评估”;内二科、外二科开展移动护士站工作模式。
三是着力抓好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加大卫生技术人才的招引力度,积极开展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引进,通过特殊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途径切实保证人才增量。2017年,全县公开面向社会招考聘用医学院毕业的大学生14人,引进特殊人才11人,分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6人,分配“三支一扶”医学生1人。
2017年末,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共有医疗卫生在岗职工1192人,其中临时工457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16人,占职工人数的85.23%,其中有正高级16人,副高级131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 2.78人,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 12667万元;全县核定编制床位703张,实际开放床位1267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 3.47张。
2017年县人民医院总收入25946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6246万元,同比增加1743万元;药品收入3803万元,同比增加153万元;总支出24968万元。2017年门急诊就诊279512人次,同比上升21.2%;出院病人数27154人次,同比上升13.9%;开展手术8294台次,同比上升1.0%;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为7.27天。
2017年县中医医院完成业务收入7289万元,其中药品收入1942万元;门急诊就诊143876人次,出院病人数13218人次,开展手术2326台次。
2017年,全县组织开展无偿献血1143人/次,免费开展白内障手术227例,开展尿毒症透析121人。
五、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一是人口增长得到控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有序实施两孩生育政策,严格控制违法多孩生育。2017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62812人,出生人口2727人,同比减少205人(其中二孩出生1542人,同比减少73人。),出生率7.91‰,死亡人口2188人,死亡率6.35‰,自然增长539人,自然增长率1.56‰,计划生育率87.39%。2017年全县流出人口23180人,流入人口4310人,其中跨省流入2164人,省内流入2146人。
二是乡、村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保持稳定。乡镇共有计生工作人员33人,村(居)计生服务员172人。
三是优质服务工作得到落实。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01对,免费发放叶酸片2620人次;施行放环手术1299例、女扎手术33例,取环手术469例;县、乡、村免费药具发放网点达195个,发放避孕套25万只,短效避孕药9000板,避孕膜、避孕栓705盒,发各医疗机构宫内节育器640付;宾馆、药店、服务场所全部摆放安全套摆放率100%。
四是计生家庭“奖免补”政策得到落实。2017年,全县共有60户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共有1460名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扶助,共有2801名中小学生享受教育奖学金,共有460名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享受特别扶助, 3户失独家庭享受一次性抚慰金,19名术后并发症人员享受扶助,免除部分计生家庭新农合个人参合费31799人。
五是圆满完成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为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根据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规定,景东彝簇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于 2017年12月29日下午在县人民医院召开了计划生育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县乡村共67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52名景东彝簇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26名常务理事。县卫计局徐明宏同志当选为会长,县卫计局张洁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团县委李凤发、县总工会罗庆芳、县妇联张娟、县财政局杨景文、县扶贫办傅昕辉当选为副会长,县卫计局李维任命为秘书长。同时,计划生育协会、县教育局共同在银生
中学启动实施了青春健康教育培训项目。
六、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丰硕
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会,成立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办公室,全面开展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将县城各街道、各小区、县城及周边各河道、沟渠的环境卫生工作全部分片包干到各单位、各社区,并明确了相关任务指标和责任领导。从4月14日开始,每周五组织各单位、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县城卫生工作得到大改观。2017年10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代表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景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得到肯定和认可。
七、防治艾滋病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认真落实《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重点地区防治力度,以感染者管理为重点,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乡镇为纽带,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保障的艾滋病防治模式基本形成,综合防治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县委、政府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投入到位。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坚持责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末有检查考核。2017年,县财政按全县总人口人均1元预算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开展。二是着力推进中老年综合防治艾滋病项目。2017年3月16日,全市性艾协会中老年综合防治艾滋病项目在景东启动,县城四个社区开展了对中老年人调查问卷、场所调查,并对1200余名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开展了防艾知识宣传培训。三是不断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将防艾政策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县、乡(镇)村干部防艾政策知识培训率达98%。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播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无偿献血等公益广告及相关宣传内容。6.26国际禁毒日、12.1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及世界献血者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防治艾滋病知识得到普及。组织开展了流动人口、老年人、暗娼等重点人群的综合防治工作,宾馆、酒店、旅馆等提供住宿的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在德隆达民营医院设立清洁针具交换门诊。2017年发放针具1910具,完成交换回收 1723具,交换回收率90.2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开展HIV监测检测工作,检测人数占常驻人口比例达30%,及时对筛查阳性者进行告知转介,转介率达95%以上。完成PITC检测111485人份,完成率101.2%,占全县常驻人口的30.35%。完成孕产妇HIV抗体、梅毒、乙肝首次检测3071人,检出HIV阳性2人;完成婚前人群HIV检测3473人,检出HIV阳性6人,检出HIV阳性孕产妇3人。四是认真落实关怀救助。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及其家庭纳入城乡低保范围,艾滋病致孤儿童生活补助得到及时发放。每年中秋、春节组织召开HIV病人/感染者慰问座谈会, 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开展民政救助“两免一补”18人。
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着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巩固了专题教育成果。健全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定期督查督办,强化问责问效。严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关心支持工、青、妇开展好相关活动。
二是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确保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改善服务态度。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坚决纠正办医行医、计划生育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行业清风正气。严格执纪问责,加强监督制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性,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体系,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九、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底子薄、基础差,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尚需持续深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有削弱倾向;中医药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弱,孕产妇死亡率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健康扶贫工作有待加强。全县健康扶贫一盘棋的格局还未完全形成,部分单位没有真正从政治高度看待健康扶贫,没有把健康扶贫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对健康扶贫工作投入的精力还不足,更没有上升到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因病致贫识别不够精准,部份贫困人口在筛查过程中排除在因病致贫范围外;部分群众未能正确理解健康扶贫政策;部分基层人员对健康扶贫新政策了解不够、对健康扶贫30条掌握不熟悉;整个面上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有待提高。
三是基础设施、人才队伍等方面亟待补齐短板。医疗卫生历史欠账多,基础薄弱,群众健康意识落后,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落后,卫生计生资源总量不足,医疗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严重不足,工作责任及压力大、任务繁重而艰巨;乡村医生队伍难稳定,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难选配,医疗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项目未能达到要求;“拴心留人”机制未全面建立,人才不足,尤其是高端人才不足,产科、儿科、全科医生、心血管等专科医生缺乏;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亟待加强,“重治轻防”的传统理念和模式亟待转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卫生计生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困难、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倍加努力,加强研究,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437,851.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437,851.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6年的收入13,579,460.95元相比增加2,858,390.29元,增长21.05%。增长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008,152.24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3,396.89元,占总支出的99.86%;项目支出 24,755.35元,占总支出的0.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2016年的支出13,390,224.50元相比增加4,617,927.74元,增长34.49%。增长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日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83,396.89元。与2016年的支出13,390,224.50元相比增加4,593,172.39元,增长34.30%。增长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
。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9.1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55.35元。与2016年的支出0.00元相比增加24,755.35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开展专项扶贫工作任务。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其他扶贫支出:24,755.35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08,15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的支出13,390,224.50元相比增加4,617,927.74元,增长34.49%。增长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春节慰问费,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奖励资金及2015年县处级领导联系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考核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8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489,27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2%。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人员工资和公务费支出3,277,863.98元、行政单位医疗补助184,984.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类)91,467.24元;公共卫生支出3,030,685.66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889,277.00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1,0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退休职工购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24,75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96,800.00元,支出决算为 108,882.01元,完成预算的55.33%。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204.01元,完成预算的6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678.00元,完成预算的51.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压缩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58,317.08元,下降7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5234.81元,下降7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082.27元,下降61.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0,204.01元,占46.11%;公务接待费支 出58,678.00元,占53.89%。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04.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204.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卫生计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6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58,6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2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6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卫生计生工作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697.38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4,688.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991.25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调资增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相关支出。(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913,170.77元,其中,流动资产 1,455,980.95元,固定资产1,457,189.82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 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 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2,913,170.77 |
1,455,980.95 |
1,457,189.82 |
662,483.82 |
261,950.00 |
0.00 |
532,75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4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景东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