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30 10:43:3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601000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东县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兼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处理邪教、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委政法委是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协调全县政法及社管综治维稳工作的党委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领导协调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的维稳工作研判会,随时掌握全县不稳定因素,及时协调化解处置群体性、涉众性、突发性不稳定事件;
2、深入推进综治工作宣传,组织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严打斗争,深化平安法治创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3、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协调,统筹全县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办案,杜绝出现瑕疵案、错案,推动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5、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建设;
6、严格执行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7、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敏感时段的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督促;
8、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人民调解,创新行政调解,强化司法调解,推进联动调解;
9、落实领导干部维护社会稳定“一岗双责”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领导作用;
10、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政法委属正科级部门,书记由县委常委兼。委内共设县委防范及处理邪教办(610办)、依法治县办、综治办、维稳办4个正科级科室和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3个副科级科室。领导职数有书记1名(副处)、副书记2名(正科),610办主任、依法治县办专职副主任各1名(正科),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县委编办核定行政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全部是退休。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230,855.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230,855.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908821.5元,减少17.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工资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综治维稳经费预算较上年大幅度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330,855.95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855.9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18317.9元,减少17.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工资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综治维稳经费预算较上年大幅度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0,855.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8317.9元,减少17.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工资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综治维稳经费预算较上年大幅度降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6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3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0,855.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5349173.85)上年对比减少918317.9元,减少17.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工资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综治维稳经费预算较上年大幅度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39,36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4059.19元;商品服务支出157688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7037.00元;其他资本性(固定资产购置)支出119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72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2,19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住房公积金)210,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7090.59元,支出决算为 207,090.59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722.39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368.2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1347元,下降2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959.48元,下降3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387.52元,下降16.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压缩开支,二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6,722.39元,占32.22%;公务接待费支 出140,368.20元,占67.78%。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722.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722.3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出差开会及县内综治维稳、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368.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140,368.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2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人及对口业务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8,843.60元,上年对比减少1054020.8元,减少39.88%,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三公”经费压缩;二是2017年工资支出大额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委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42,201.00元,其中,流动资产 0.00元,固定资产742,201.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6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 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742,201.00 0.00 742,201.00 0.00 298,585.00 0.00 443,616.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