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5 10:02:4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十一月0七日目录第一部分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十一月0七日
 

目录
 

第一部分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6万元(本级财力12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301(类)行政运行(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工资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8.13万元,增 长61%。
 

1.2012301(类)行政运行(款)工资(项)2017年预算数为98.9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48.46万元,增长(或下降)48.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201101(类)社会保障(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项)2017年预算数为17.32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93万元,增长(或下降)2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提高,2210201(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12.35,比2016年增加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6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78.13万元,增长61%。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和2016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8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无(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出差(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2016年的3万元无增减,是由于人员工作安排无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