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1.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规范“两个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政府自身建设相关职能,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县级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3.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对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5.负责对局机关和“两个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6.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务服务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乡镇、村(社区)、组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全县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照巩固发展、拓展创新、务实高效的原则,积极提升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运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不断提高我县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水平。
2、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管理制度,建立“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行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动作规范、服务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
3、全面开展并联审批工作,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材料电子化、审批方式网络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审批功能一体化,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中介超市建设工作正常运行。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科学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总体思路: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就是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18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1.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78万元(本级财力181.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支出139.31万元,主要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8(类)-07(款)”支出1.69万元,主要反映就业补助支出;“210(类)-11(款)”支出23.32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支出;“221(类)-02(款)”支出17.46万元,主要反映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8.7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标准调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8.72万元,增长95.34%。
1.201(类)03(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60.9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2.16万元,减少16.62%。主要原因是:2017年细化功能科目,增加了2010350功能科目;
2.201(类)03(款)50(项)2017年预算数为78.40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78.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细化功能科目,增加了2010350功能科目;
3.208(类)07(款)99(项)2017年预算数为1.6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28.39%;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失业保险;
4.210(类)11(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8.2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8.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功能科目,由2016年2100501调整为2101101;
5.210(类)11(款)02(项)2017年预算数为9.2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功能科目,由2016年2100502调整为2101102;
5.210(类)11(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功能科目,由2016年2100503调整为2101103;
6.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17.46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8.99万元,增长106.1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基数。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4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1.51万元,减少54.94%。
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取消公务用车。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导致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的3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是由于取消公务用车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务体系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16年的5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是由于政务服务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政务体系人员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釆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