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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1 15:11:5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县妇联部门概况一、基

 

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妇联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妇联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参与经济建设,努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积极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处理的建议;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6、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7、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8、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为城乡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服务,团结动员各行各业妇女建功立业。
 

2、加大源头维权力度,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新突破。
 

3、紧贴民生需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进展。
 

4、务实创新,进一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妇联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科学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总体思路: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就是景东县妇联。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妇联财务总收入8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34万元(本级财力85.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9(款)”支出65.79万元,主要反映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 ;“221(类)-02(款)”支出8.13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的支出;“210(类)-05(款)”支出11.42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7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7%。与上年对比减少30.5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费纳入社保发放,减少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妇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3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2.78%。
 

1.201(类)29(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65.7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5.78万元,增长31.55%。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调整工资,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2.221(类)02(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8.1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35.27%。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基数;
 

3.210(类)05(款)01(项)2017年预算数为8.7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56.9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医保;
 

4.210(类)05(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2.7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210(类)11(款)03(项)2017年预算数为2.71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妇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1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0.77万元,减少13.32%。
 

景东县妇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景东县妇联取消公务用车。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县妇联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导致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县妇联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的1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是由于取消公务用车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妇联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妇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较2016年的1.7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是由于妇联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妇女组织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妇联政府釆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