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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1 14:14:2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花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花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

 

花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目录
 

第一部分花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花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7年县花山镇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有7个,其工作职能是预算编制管理。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组织协调收入等。2017年主要工作重点:一是抓好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分析和规划编制工作,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确保乡镇经济按要求支出,确保合法合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四是管理好政府性乡村债券债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制度。其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预算的方法是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2017年全年工作计划,本着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财政资金用在完成工作任务的途径上。编制2017年的总体思路:根据公共财政管理要求,履行职责而申报单位预算提高公共财源的使用效益。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2016年12月底止统计实有数据,我镇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目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2,其中:财政全供养62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财政半供养人员41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花山镇人民政府部门财务总收入102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9.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29.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9.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9.84万元(本级财力1029.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33万元,占总支出的33.77%;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89万元,占总支出的8.42%。213(类)-农林水支出430.24万元,占总支出的41.72%,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3.32万元,占总支出的7.11%,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84万元,占总支出的2.5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2万元,占总支出的2.24%,212(类)-城乡社区支出43.63万元,占总支出的4.23%。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花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9.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6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27%。与上年对比商品服务支出下降了85.92万元,同比下降42.54%;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155.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8%,与上年相比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下降了70.83万元,同比下降31.32%。。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花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无开支。与上年对比0,增减变化的原因无变化。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花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29.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31.52万元,减少11.32%。
 

1.2010101(人大事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1.4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05万元,增长5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2010301(政府办公厅及其他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80.0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33.49万元,增长22.8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人员增资。
 

3.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及其他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6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4.2010601(财政事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38.6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8.94万元,增长9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5.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0.94万元,减少100%。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6.2011101(纪检监察事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32.6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1.7万元,增长55.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7.2013101(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85.6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9.79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人员增资。
 

8.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57.4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9.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5.8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7.4万元,增长40.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10.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7.3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04万元,减少5.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1.2080501(归口行政单位人员退休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预算数都为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分别减少40.70万元、32.6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口径变更。
 

12.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5.7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39万元,增长70.92%。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标准提高。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年预算数分别为14.89万元、37.66万元、23.7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分别减少7.81万元、增长34.4%;19.11万元、增长103.02%;5.18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标准提高。
 

14.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43.6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8.35万元,增长7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15.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59.7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5.19万元,增长39.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16.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05万元,增长36.99%。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进及人员增资。
 

17.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7.3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18.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9.4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5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19.2130399(其他水利事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3.2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预算科目调整。
 

2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08.7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8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73.3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6.3万元,增长55.93%。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调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花山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会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不单列预算,作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明细经济科目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花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逐年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花山镇人民政府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无出国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花山镇人民政府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万元,比2016年的7万元减少0.1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日常出差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花山镇人民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9万元,较2016年的12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是由于政府逐年逐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政府日常工作开展、上级来访以及乡村工作开展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花山镇人民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