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卫生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护理、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的一所综合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2、为基层的广大患者提供基本的医疗健康服务,预防和保健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卫生院是纳入部门决算的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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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11.253.536.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7.157.91元,占总收入的44.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559.355.15元,占总收入的49.4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7.023.79元,占总收入的5.93%。与2015年度收入合计8.477.259.47元相比增加了2.776.277.38元,增长比例为32.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6.59%,事业收入增长52.38%,其他收入增长0.98%。2016年度增长主要由于事业收入和财政拨款中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工资拨款收入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11.252.234.63元。其中:基本支出7.772.583.77元,占总支出的69.08%;项目支出3.479.650.86元,占总支出的30.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5年7.719.704.75相比增长了3.532.529.88元,增长比例为45.76%。其中:基本支出6.019.369.41元,增长了29.12%;项目支出2.845.845.86元,增长了67.36%。基本支出增长是由于工资增长及商品服务支出增长形成的,项目支出增长是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5资金重新分配及使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2.583.77元。与2015年的6.019.369.49元相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753.214.28元,增长率为29.12%。2016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79.650.86元。与2015年1.700.335.26元相比增加了1.779.315.6元,项目支出增长是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5资金重新分配及使用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7.157.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68%。与2015年的4.716.555.74元相比增长了310.602.17元。增长率为6.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2016年退休人(未划归社保时)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00.13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1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县漫湾镇卫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景东县锦屏镇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