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景东县财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定,我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5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幅3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6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40.5%,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40.5%。
景东县红十字会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4年决算数 | 2015年决算数 | 2015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1.8 | 1.53 | -0.27 | -15.0%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二、公务接待费 | 0.64 | 0.84 | 0.20 | 31.3% |
三、公务用车费 | 1.16 | 0.69 | -0.47 | -40.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6 | 0.69 | -0.47 | -40.5% |
(2)公务用车购置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县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
景东县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际人道主义,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救灾、备灾工作。
(3)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卫生救护培训,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和现场急救。
(4)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布置和委托的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县红十字会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当年开展主要工作
1、当年结合我县实际,在玉屏、林街等10余个点为200多户特殊人群发放家庭包20个、大米100袋,食用油50桶,并协调县保险公司在2个社区送出100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价值6万元。
2、在我县4所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54期,为3306人发放了卫生救护员合格证。
3、在高危行业和人员集中群体中开展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演练,参与人数2000人次以上。到漫湾中学、中心校开展应急救护演练,共3000多人参与。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十字会2015年度收入合计6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十字会2015年度支出合计73.73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4.1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7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工作目标考核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6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十字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5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44.23%。比2014年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到各驾校开展培训工作及到各乡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燃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84%,比2014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各乡镇及村级支出增加。
红十字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27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到各驾校开展培训工作及到各乡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燃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接待各乡镇及村级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救护培训及日常出差(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红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红会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0个,来宾20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景东红十字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表
景东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