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来电来信举报件(普督转〔2021〕4号)办理结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7:09:4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景东县于2021年4月16 日收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景东县于2021年4月16 日收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来电来信举报材料1件》(普督转〔2021〕4号),受理编号:D2YN202104150047。景东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对转办件作出批示,对抓好落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落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文玉村大田山小组的文玉大河存在非法采砂采石现象”。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大朝山东镇文玉村大田山小组的文玉大河边有3家采砂场,其中有2家砂场在景东县辖区内,1家在镇沅县辖区内。涉及景东县辖区的2家砂场分别为聂兰芳砂场和孙锋伟砂场,属实部分为聂兰芳砂场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工棚、超范围开采的事实;以及孙锋伟砂场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工棚、堆放砂料和制砂设备的事实。不属实部分为聂兰芳砂场采砂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孙锋伟砂场的采砂权是在镇沅县公开竟拍取得。

三、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大朝山东镇文玉村大田山小组的文玉大河边存在聂兰芳砂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工棚、超范围开采以及孙锋伟砂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工棚、堆放砂料和制砂设备的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
1.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工棚、堆放砂料和制砂设备的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并责成业主恢复土地原貌。
2.对超范围开采的问题,责令停止超范围开采行为并根据《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完成河道恢复及采砂坑塘回填,以及清理813线以下的砂。

五、整改落实情况
1.景东县水务局于4月18日向聂兰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于当天停止了超范围开采行为;对超范围开采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已于5月8日缴纳;现已完成河道恢复及采砂坑塘回填;砂石料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并完成清运;其堆在淹没线下的砂已完成清理。县自然资源局对其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工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120.02元已于5月17日缴纳;已拆除活动板工棚186.67㎡,场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2.景东县水务局于4月21日向孙锋伟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已完成文笑河(蛮消河)大桥旁边的砂石清理工作并已恢复河道滩涂原貌;砂石料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并完成清运。县自然资源局对其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工棚、堆放砂料和制砂设备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8639.98元已于5月17日缴纳;工棚已拆除并恢复原貌;已完成占用耕地堆砂12.49亩的清理工作,场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景东县举一反三,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意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依法依规对“采砂”行业进行规范整顿。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