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市景东县林街乡人民政府
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
根据《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口规模、致贫原因等因素客观合理分配扶贫资金。为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群众参与感,现将景东县林街乡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共计695万元,扶贫安居工程项目资金23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36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贫困乡驻村工作队专项补助经费5万元。
资金用途具体见附表。
附件:2017年景东县林街乡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林街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