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对基层武装部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08-19 10:42:1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对基层武装部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沈 勇基层武装部是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武装部,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

 

对基层武装部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沈 勇

 

基层武装部是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武装部,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提高基层武装部建设水平,既是新时期国防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军战略调整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武装部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最近,根据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安排,我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调研、入户调查等方法,对我县各个乡(镇)武装部的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作了粗浅的思考。
 

一、当前基层武装部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有关政策规定不落实,基层武装部的地位受到削弱。应该说,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到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基层武装部建设是重视的,各类政策规定是有章可循的。但由于长期处于和平环境,特别是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越来越集中在经济建设上,这种全社会的工作重心转移,使得个别领导和武装工作岗位上的同志滋生了和平麻痹思想,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有所淡化,出现了“抓经济,忘国防”、“进市场,丢武装”的现象。对加强基层武装部建设,抓好武装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走样变形”。虽明文规定基层武装部机构单设,专武干部专职专任,但多数专武干部身兼多职,个别乡(镇)甚至出现了基层武装部可有可无,武装工作可干可不干的模糊认识。凡此种种,严重削弱了基层武装部地位,致使武装工作任务在基层难以落实。
 

(二)成长机制不合理,专武干部队伍缺乏活力。一是现行管理体制不顺。基层武装部实行的是军地双重领导制,即基层武装部的工作由县人武部管理,而平时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则由乡(镇)管理,这种“人、事、利”相脱节体制,导致县武装部赋予基层武装部的工作不能很好地落实。二是专武干部进出渠道不畅。一方面,有专长适合做武装工作人员的进不来。目前地方乡镇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党政机关实行公务员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编、定员、定岗,大多数乡镇都存在超编现象。因此,很多乡镇都不愿接收或接收不了人武学校毕业生和安置退伍军人,即使有专长、适合做武装工作的人也进不来;另一方面,需要交流的人员出不去。基层武装部干部的工作性质要求其年龄不能偏大,达到一定年龄就需要适当的调整交流。中央也出台了明确规定,但涉及岗位、待遇、身份等问题,实际操作起来困难却很多。三是专武干部成长机制不合理。由于基层专武干部的调整任免属军队和地方双重管理,要调整一个人员,需要各部门、单位考察、研究、协调后才能实施,有的基层武装部长抓武装工作很有一套,但可能他所兼的其它工作成绩不明显,在干部考查中就升迁无望;有的同志身为武装部长武装工作都没搞清楚,其它分管工作却干得有声有色,也使得其升迁受阻。以上种种,导致专武干部进不来、出不去、升不了,基层武装干部队伍“死水一潭”。很多同志感到无退路、无出路,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
 

(三)工作重心偏移,专武干部不“专武”现象突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一些乡镇领导对武装工作的特殊性认识不足,硬性给乡镇专武干部分配其他兼职工作。据调查了解,绝大多数乡镇专武干部身兼多职,他们除了治安保卫、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共青团、民政工作等长期性的兼职外,调解纠纷、征地拆迁等临时性工作更是家常便饭。一些乡(镇)武装部出现了“种了他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四)年龄大、文化低,整体素质不高。专武干部的年龄、文化结构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与我军建设发展的客观要求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一是先天不足。目前,大多数乡镇专武干部是退伍军人,绝大多数只有高中或中专文化,大专以上文化大多是“回炉”提升的,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二是培训不够。从了解的情况看,近些年来,上级机关举办在职专武干部培训机会相对较少,县人武部组织的培训,由于教员、教材、经费有限,培训方法也比较单一,层次不高,效果也不明显。三是缺乏竞争激励机制。由于乡镇专武干部的管理实行的是“双轨制”,存在着责任不清,赏罚不严,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些都严重制约着乡镇专武干部素质的提高。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武装工作的条件变化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分不开的。变是必然,是大势所趋。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与武装部自身的工作思路和适应能力较弱有很大关系。
 

(一)工作职责认识模糊。片面认为武装工作就是民兵工作和兵役工作,尤其是人武部门回归军队建制后,武装部由过去的地方政府序列转换为军队序列,与地方政府同住不同吃。加之近几年人员变化较大,因此对武装工作究竟如何搞在宏观认识上没有完全到位,因而工作也就不到位。
 

(二)工作指导有误差。从人武部的工作实践上看,存在几个较为明显的倾向:一是注重机关内部建设多,研究民兵和国防建设少;二是对现有民兵队伍关注多,对动员潜力关注少;三是对年度任务关注多,对基础性建设关注少;四是对指挥作战关注多,对动员办法研究少。
 

(三)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经几年的不断调整,人员已经大部分更新,一些老武装相继离开,大批的同志从其他岗位调入。工作内容和对象的变化,经济改革复杂的工作环境,使其有时还不能完全适应,对武装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还不能完全掌握,无疑也形成了武装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
 

三、抓好基层武装部建设应重点把握的问题
 

(一)党管武装,牢牢把握基层武装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武装工作的领导。自觉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随意型变为规范化,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爱武装管武装。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要带领“一班人”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提高大家抓民兵预备役建设的自觉性;三是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军队的领导。乡(镇)武装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接受双重领导,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上级军事机关的指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争取他们的支持。
 

(二)争取支持,加大对基层武装部建设力度。基层武装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武装部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县人武部要主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协调,及时向地方领导汇报基层武装部建设中存在的难题,争取党委和政府加大对基层武装部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人武部也要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性开支,从人武部正常经费中挤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
 

(三)选准配强,理顺基层武装干部进出渠道。按照中办〔1999〕24号文件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编配专武干部,落实好各项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要定编定员。具体明确各基层单位武装机构的设置和编制员额,将专武干部纳入乡镇行政编制总额,专编专用。二要改进选配方法。把专武干部的调整使用纳入地方干部管理中进行通盘考虑,做到一视同仁。三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年龄偏大,不适宜在基层武装部工作或在艰苦地区工作时间较长的同志要及时进行调整交流,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实绩,做好妥善安置,激发基层武装部建设的活力。
 

(四)搞好培训,努力提高专武干部能力素质。一方面,县人武部要加大对专武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他们学习民兵预备役政策法规、基本军事技能、组织指挥等基础知识,在培训方式上,可采取领导授课、经验交流、难题会诊、以会代训、机关帮带等形式进行;在培训手段上,不能仅仅局限在县人武部的小范围,要加强与部队、地方院校使用与交流,实行挂钩训练,拓展专武干部培训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岗位培训和代职锻炼,抓好岗位练兵和在职学习,组织专武干部参加军队、地方高校函授学习和自学考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文化程度。
 

(五)完善机制,不断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要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必须突破工作难点,着力对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机制进行调整完善。一要规范专武干部兼职。专武干部应做到专职专用,即使要兼职,也应兼任或兼管一些同武装工作相联系的工作,如民政、政法等。二要搞好调整交流渠道。对年龄偏大、能力较弱的,每年争取进行一定比例的调整交流,以补充新鲜“血液”。要积极做好党委、政府的工作,将专武干部的招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考试,择优录取。三要完善激励机制。破除专武干部利益分配上的“大锅饭”,鼓励争先创优,实行末位淘汰。对专武干部的任用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任人唯贤、合理使用,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使基层武装部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基层武装部建设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