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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3 15:23:53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录第一部分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在党委、政府以及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面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等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营创了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造平安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景东交警大队在上级公安交管机关的指导下,在县委政府、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使命,坚持社会共治与依法治理创新理念,统筹抓好公路安全防控和城市交通治理协调发展,强化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城市文明交通治理、科技信息化建设运用重点工作措施,查违、治患、防事故,全力推动公安交管改革措施落实和交管服务民生工作,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景东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实现了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84人,主要是:道路交通协管员及文职人员。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17,549,514.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9,514.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与上年度14291740.8元对比增加3257774.05元,上升22.79%,2019年财政拨款数比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了上年预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17,276,992.4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8,604.32元,占总支出的83.11%;项目支出2,918,388.08元,占总支出的16.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4341740.8元对比支出增加2935251.60元,上升20.47%,支出上升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增加了上年预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58,604.32元。与上年13607945.85元对比,增加750658.47元,上升6%,基本支出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预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8,388.08元。与上年733794.95元对比,增加2184593.13元,上升298%,项目支出结算数上升主要是由于增加了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款支出,具体用于开展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76,992.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支出与上年14341740.8元对比增加2935251.60元,上升20.47%,支出上升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增加了上年预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36,62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2%。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74200.85元,差旅费523482.06元,维修维护费50000元,租赁费161680元,公务接待费56244元,专用材料费858804.28元,被装购置费123680元,劳务费1578610.9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256.27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0766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085,93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734965元,办公费4547元,印刷费22769.61元,水费54183.73元,电费49339.47元,邮电费77923.60元,物业管理费11047.50元,差旅费42799..03元,维修维护费4613.60元,租赁费5050元,公务接待费15160元,专用材料费520元,劳务费429358.7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436.12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568.50元,房屋构筑物87235元,公车购置费361415.12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73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4099.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40.4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1,95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810.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497.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641.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56,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6%。主要用于支付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6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9,511.51元,完成预算的8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8,107.51元,完成预算的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404.00元,完成预算的37.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09511.51元比2018年102516.54元增加1,006,994.97元,增长98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及2019年均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019年1038107.51元,比2018年44402.54元增加993,704.97元,增长2,237.95%;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决算数71404元,比2018年决算数58114元增加13,290.00元,增长22.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含有2018年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8,107.51元,占93.56%;公务接待费支出71,404.00元,占6.4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8,107.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61,415.12元,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由于原有执法执勤车辆老化报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6,692.3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4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4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考核工作组及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5,305.41元,与上年292000元对比,增加了5133305.41元,增长1757.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年预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6884150.97元,其中,流动资产4742231.05元,固定资产16289477.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90537.85元,无形资产119408元,其他资产0元。2019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750538.2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6965.35元,与上年资产总额10119371.3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64779.5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86734.12元,上升1234%,固定资产增加9375603.16元,比上年上升13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减少1359462.15元,比上年下降47.7%,无形资产增加119408元,上升100%,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884150.97 4742231.05 16289477.62 8975796.04 2305976.12   5007705.46   1490537.85 1194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0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02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公开9表-公开13表)。
 
项目支出概况
            公开09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年非税收入成本性经费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罗瑞华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9年1月1日 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115 市级财政 115
下级配套   下级配套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支付交通协管员工资及保险 104.48 104.48
公务用车购置费 10.52 10.52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保障措施 财政拨款
3.资金安排程序 按照工作进度细化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审核程序办理业务,确保重点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公开10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支付财政保障不足部分协警工资,购买执法执勤用车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100% 100% 100%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为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增强警力,保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90% 90% 90%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路面管控,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满意度 90% 90% 90% 90% 90%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通过增加警力及交通工具的改善,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建立了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方面: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建立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按标准对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有计划的向财政申请项目经费及时支付。
验收的有效性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自评结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良好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公开11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年初计划全面细致,三是认真执行落实,四是各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我大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时、执行力不到位和监督乏力等问题。今后,我大队将适时关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改革动向,及时调整、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规则、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相互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使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得到充分发挥。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开1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景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属一级核实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一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在职实有人数33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数10辆,实有车辆15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景东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大局,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法规宣传、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等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营创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交警大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549,514.85,支出合计17,276,992.40元,结转下年272522.45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实施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大队抽调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 (1)召开会议,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3)现场查看;(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维护了全县道路交通环境的稳定,提升了办案水平,由于我县财力有限,财政负担较重,自身保障水平较弱,通过非税收入成本性经费的保障,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改善了装备条件。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但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完整,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评价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相关制度,逐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编制年初计划,三是认真执行落实,四是各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公开1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9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职责履行良好 预算执行方面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中心工作,积极强化管理,从单位基本职能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重点支出。 2019年我大队在2018年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机关经费的归口管理、支出审批管理、收入管理、资产管理等的执行已取得了一定效果。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以内  
部门整体支出 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所需的各项支出。 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的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2019年度收支基本平衡,既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又严格执行了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公”经费控制方面 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接待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00元,支出决算1,109,511.51元,完成预算的86.68%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完成86.68%%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2019年度我单位在上级领导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获得了群众较高的评价,服务满意度逐渐提高。 90% 90%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9年,保持了辖区交通秩序持续稳定,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90% 90%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本着单位实际情况统筹计划安排使用好各类资金,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复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以内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正确使用预算科目,合理安排好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资金,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的实施。 按有关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规定,严格考核和审核个人工资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使用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与年初预算对比,差异率为-5.38%,公用经费差异率为1686.99%,公用经费差异率过大主要是增加了上年预拨经费。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主要保障正常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违法查处工作经费以及办理道路交通案件工作经费、车管物资成本经费等 开展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得以保障 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接待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109,511.51元,完成预算的86.68%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完成86.68%%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复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 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使用合规。    
严控结转结余 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上年无结转结余资金,本年结余272522.45元。    
项目组织良好 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涉案车辆停放场地租赁费、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宣传费等 积极主动履行好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年初细化的项目支出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以内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接待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109,511.51元,完成预算的86.68%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完成86.68%%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近年来我队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定了《景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规定》等 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强化管理,圆满完成2019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推进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结算,便于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改进完善工作方法,逐步理顺工作机制 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准确的完成结算信息公开工作 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履行报批程序,纳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资产,要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规定实施,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由使用部门正式提出书面申请,经队务会同意后办理处置手续。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