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正文

景东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5 09:03:2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本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一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市政府与县长签订责任书1份,县长与乡(镇)长签订责任书13份,乡(镇)长对村委会主任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01份,共完成215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主要领导签订工作。按期完成2016-2020年省以下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
二是根据《普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上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82.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92.36万亩,2018年底景东县耕地总量为83.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2.37万亩,比下达任务多划112.5亩,均高于市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指标,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南景高速公路占用景东永久基本农田608.96亩,补划610.75亩,多划1.8亩,补划数量、质量和空间布局符合有关要求,2018末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92.37万亩。
(二)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018年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2个批次123.17亩农用地转用;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1个单独选址项目(金鸡林水库)229.25亩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1个批次(30个地块)305.68亩农用地转用;正在组件报批南涧至景东(普洱段)高速公路、景东至文东高速公路、墨江至临沧高速公路(景东段)、撇罗水库、G5615玉溪(红龙厂)至临沧高速公路普洱市境内段5个项目农用地转用。完成景东县职教产业园区、青龙水库工程、云南金塬有机果蔬出口加工3个项目土地供应;正在组织南部区40米道路延长线、金鸡林水库、科技示范园3个项目土地供应;备案设施农用地28宗314.5亩;受理临时用地项目7个,上报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项目共6个1910.83亩。用增减挂钩方式保障面积129.8亩(一期、二期保障38.14亩,纳入三期建新区保障91.66亩);城镇批次用地保障1.85亩。审查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1390户分散安置,符合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做到100%保障。出让方式供应土地88宗97.27亩,出让价款11875.545万元;划拨供地4宗93.55亩,划拨价款77.76万元;划拨用地补办转出让13宗4.7亩,补缴土地出让金238.43599元。合计收缴土地出让金12191.74099万元。
(三)开展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紧紧抓住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的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增减挂钩项目2期,涉及13个乡镇,拆旧区总建设规模1135.47亩,正在开展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三期于2018年11月30日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拆旧区总规模96.06亩,建新区91.66亩。开展四期、五期调查核实,拆旧区规模可达3219亩,预计可新增耕地1290亩。一期、二期建新区面积38.14亩,共产生节余指标981.43亩,预计预售金额24353.75万元。二是用增减挂钩方式保障集中安置用地面积129.8亩,其中一期、二期已保障38.14亩,纳入三期建新区保障91.66亩。符合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100%保障。
(四)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
一是完成数据会交,景东县房屋总量21287件,宗地总量5200宗,2018年11月30日,完成房屋数据整合11433件,宗地4468宗。数据接入总量29119条,完成汇交7883户,自然幢3550。房屋汇交完成100%,宗地整合完成85.92%。二是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根据已梳理的登记事项和流程,优化了相关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当场办结,注销、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办结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其它登记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办结,对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规定,办结时限提速8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景东县自然资源局。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4个:锦屏自然资源管理所、文井自然资源管理所、花山自然资源管理所、大街自然资源管理所、太忠自然资源管理所、龙街自然资源管理所、文龙自然资源管理所、安定自然资源管理所、漫湾自然资源管理所、林街自然资源管理所、景福自然资源管理所、曼等自然资源管理所、大朝山自然资源管理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事业单位2个:土地收购储备与矿业权管理中心、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5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离退休人员 12 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76,425,481.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25,481.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3,784,919.17元增加52640562.52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实施的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较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32,571,324.62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8,297.30元,占总支出的46.42%;项目支出17,453,027.32元,占总支出的53.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8,257,919.03元对比增加4313405.5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实施的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较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18,297.30元。与上年13,636,309.80元对比增加1481987.5元,增加主要原因地质灾害实施较去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53,027.32元。与上年14,621,609.23元对比增加2831418.09元, 增加主要原因地质灾害实施较去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69,42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19%。与上年23,385,177.36元对比减少8015751.62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3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7,4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0,96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
4.城乡社区(类)支出8,670,26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5.农林水(类)支出1,525,19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主要用于国土整治等各种项目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278,16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
7.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600元,支出决算为332,267.1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178.13元、公务接待费179089元),完成预算的3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178.13元,完成预算的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089.00元,完成预算的2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增加,项目实施、验收过程中汽车燃油费、维修费、接待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573.71元,下降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68.69元,下降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05.02元,下降4.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的缩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178.13元,占46.10%;公务接待费支出179,089.00元,占53.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178.1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178.1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08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9,0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土整治项目验收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3,103.65元,与上年3,600,861.34元对比增加1532242.31元, 主要原因今年实施的地质灾害项目较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7,537,614.35元,其中,流动资产88,217,281.17元,固定资产9,320,333.18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资产总额与上年44,459,615.38元相比增加53077998.97元,其中,流动资产 53070148.97元,固定资产78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XX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7537614.35  88217281.17  9320333.18  6,098,804.18  1231960  198956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4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4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97,4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4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地质灾害、国土整治等项目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 李华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8年1月1日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7,765,500.00 中央财政 7,765,500.00
省级财政 9,467,527.32 省级财政 9,467,527.32
市级财政 220,000.00 市级财政 220,000.00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土地征收 14,334,214.00 14,334,214.00
国土整治 3,118,813.32 3,118,813.32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保障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时进行项目实施。
3.资金安排程序 按合同、按进度进行支付。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项目绩效完成指标 项目实施时效   完成 完成 完成 100% 良好  
群众满意度指标   完成 完成 完成 100% 良好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自然资源局及监理人员根据项目进度及时造价控制,保障项目不超预算。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达到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及时
验收的有效性 准备验收
自评结论 合格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1、单位内部建立绩效管理结果反馈运用机制。2、建立绩效整改机制。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6个,其他单位0个。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5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绩效目标,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有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79,478,85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78,854.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支出合计35,624,697.49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1,670.17元,占总支出的51.01%;项目支出17,453,027.32元,占总支出的48.99%。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按相关要求、程序、决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决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和向社会公开;2、明确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每个项目尽量细化,做到核定到末级支出明细;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免开管理办法等要求和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1、可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标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2、可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3、可以有效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组织成立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制定绩效自评相关制度
2.组织实施 根据制度要求,定期开展绩效自评,填写绩效自评表,并根据自评结果进行原油分析和经验总结。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无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在目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意识淡薄、制度安排滞后以及监督体系不健全等制约因素。
措施:加强管理意识;积极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强化并实现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完善各项制度,定期实施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项目施工质量指标  按施工合同按质按量完成实施项目  良好 良好  
资金支付及时 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  良好 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通过国土整治项目,为老百姓降低了生产成本  良好  良好  
社会效益 通过国土整治项目,为老百姓降低了生产成本  良好  良好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国土国土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切实解决了老百姓出行难、生产难等问题  良好  良好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按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复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    良好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按有关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规定,严格考核和审核个人工资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使用公用经费。  良好  良好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本剧本单位实际情况,去报重点工程资金支付足额、及时  良好  良好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接待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良好  良好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复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资金使用合规。  良好  良好  
严控结转结余 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结余  良好  良好  
项目组织良好 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良好  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接待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良好  良好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制度、资产处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等  良好  良好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完整、真实。  良好  良好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严格按照规定采购办公用品,并及时入资产管理系统管理,防止资产采购配置超标准,资产管理不规范。  良好  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