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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2 23:04:0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20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1、执行漫湾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大漫湾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60亿元,比去年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9761元,同比增长8.8%;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9300万元,比年初新增751万元,增长率4.04%;各项贷款余额14450万元,比年初新增1626万元,增长率12.54%,存贷比75.42%;完成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5万元,同比增长13%。2018年通过努力,全年实现脱贫478户1747人,全镇2014年至2018年共脱贫1080户4119人。目前,未脱贫131户430人,贫困发生率从12.12%下降到2.18%。公路建设强力推进。投资6862万元建设漫落路、安安公路工程,增加硬化水泥路面31.6公里、沥青路面29.6公里,现已完成5000万元的投资任务,镇域出行更加便捷;完成全镇409.8公里村组公路规划前期工作,及时与施工企业对接开展建设,全面启动南云高速前期工作,对内畅通蓝本进一步绘就;投资230万元,完成安召、温竹、五里等7个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人民安全进一步保障;投资418万元,完成漫湾中学、中心小学、保甸完小等校安工程进校道路硬化及村组道路硬化9.7公里,义教均衡进一步巩固;投资350万元,逐步启动五里龙树河桥、温竹平掌河桥、文冒河桥等8座桥梁建设,人民出行进一步通畅。水利建设快马加鞭。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完善汛期值班制度,与各村签订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配合完成75个雨量站、5条防洪沟、3个自动检测站、9个无线预警广播等山洪灾害调查工作,完成8个村37个点的供水现状调查统计工作;争取景东县贫困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人畜饮水项目工程、重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5413.69万元,建取水坝22座、新建蓄水池154个,总容量7900立方米,铺设管网367.17万米,修建渠道8条、全长19.7公里,受益人口10800人,改善灌溉面积5110亩、新增灌溉面积19200亩;积极协助做好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金鸡林水库建设相关工作。目前,人畜饮水工程及农田灌溉工程覆盖全镇8个村、134个村民小组,5160户19834人,水利化程度达90%以上。集镇建设循序渐进。投资70万元对集镇街道大桥硬化、建设集贸市场周边人行道配套设施,解决三年来集镇道路通行“肠梗阻”问题;投资110万元完成国道214线集镇段1.2公里油路铺设;投资48万元建设完成集镇公厕2所;完成镇幼儿园及中心小学分校建设前期工作。电力网络全面覆盖。农村电网全面升级,全镇8个村134小组实现380伏动力电覆盖率100%;光纤宽带网络全镇8个行政村、学校、卫生院全覆盖,基本实现网络通信人人共享。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坚持规模适当、一室多用、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投资80万元完成温竹村慢状组、安召村老龄活动室;投资182万元完成7个村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建设工作。2018年全镇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10.75万元,初步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尽力将传统种植、粗放管理向集约化生产、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的目标推进。2018年全镇投入易地搬迁、危旧房修缮加固等民房建设扶贫资金2827.80万元。截止12月31日,危旧房改造1270户(其中“4类”对象666户;“非4类”对象604户;易地搬迁177户),各类房建开工率100%,竣工率、入住率均达到85%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漫湾镇党委政府机关
2.漫湾镇财政所
3.漫湾镇农业服务中心
4.漫湾镇林业服务中心
5.漫湾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漫湾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漫湾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948396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23968.93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60000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22,661,235.55元增加16822733.38元,增幅为42.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的人员支出及“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7250116.93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4528.27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23815588.66元,占总支出的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全年总支出:21,739,820.78元增加15510296.15元,增幅为71.35%其中基本支出:13,321,715.55元增加112812.72元;其中项目支出:8,418,105.23元,增加15667483.4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的人员支出及“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34528.27元。与上年对比13321715.55,增加112812.72元,增幅为0.8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15588.66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8,418,105.23元增加15397483.43元,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各级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55116.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其他支出760000元,占2%。与上年对比21,130,756.55元增加14724360.38元,增幅为41.0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的人员支出及“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653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政府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19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162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计生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9%;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81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1872712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3%。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9%,主要用于道路修缮;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71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项目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6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20000元,支出决算为302294.18元,完成预算的6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391.1元,完成预算的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903.08元,完成预算的6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在实行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135310.48元,下降3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0967.56元,下降1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24342.92元,下降37.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正在实行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391.1元,占32.54%;公务接待费支出203903.08元,占67.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39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39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下村入户、车辆维修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3903.0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3903.0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3903.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检查、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4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03094.89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不同程度的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部门资产总额7795938元,其中,流动资产4294200元,固定资产3501738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3400.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03599.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303599.74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95938  4294200  3711568   3711568  10611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2018年部门决算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漫湾镇人民政府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姜贵勇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8/1/1 截止时间  2018/12/31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23815588.66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工资福利支出 12097870.2 10481235.27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6007 2809921.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59449.2 682592
资本性支出   23276368.39
合计 14393326.4 35855116.93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漫湾镇人民政府
2.保障措施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事前预算审批、政府采购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事中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价
3.资金安排程序  部门提出用款计划,单位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项目申报,向财政提出项目预算申请,财政批复后按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实施项目。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项目绩效
指标完成分析
产出
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效益
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满意度指标   完成 完成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100% 良好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有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有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是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及时
验收的有效性  有效
自评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全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单位,加强综治维稳。强化绩效管理,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政府部门履职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1、单位内部建立绩效管理结果反馈运用机制。2、建立绩效整改机制。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漫湾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事业人员38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漫湾镇人民政府在编报预算的同时,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支出进度认真按照财政要求实施。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3948396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23968.93元,其他收入760000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65,791,977.24元。其中37250116.93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4528.27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23815588.66元,占总支出的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55116.93元,其他支出760000元,占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决算、执行部门决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决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决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和向社会公开;2、明确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每个项目尽量细化,做到核定到末级支出明细;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免开管理办法等要求和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1、可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标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2、可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3、可以有效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全镇职工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2.组织实施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漫湾镇人民政府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改进三个阶段。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镇人民政府注重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通过政府服务工作促进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镇人民政府项目自评标准,本项目单位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决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整改方向。在今后的决算绩效申报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决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进行工作调研,收集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逐步修正绩效考核指标,使其更具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决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建立更加有效的帮扶机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财政厅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任务一: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 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本镇经济发展。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二:保护本地区生态环境 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做好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三: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生、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及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任务三:提升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执行情况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根据年初的工作目标,圆满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完成了预算执行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效益 及时足额支付单位各项正常开支,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转确保了业务系统正常运转,业务规范,基金安全,各种项目资金及时发放。 执行情况良好  
生态效益 确保民生和社会稳定 执行情况良好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编制。 执行情况良好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基本支出预算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的目标。(即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机构正常运转的预期情况。) 执行情况良好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分地区分配资金公平公正、重点突出。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指导、监督。 执行情况良好  
严控结转结余 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项目组织良好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执行情况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执行情况良好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统筹资金能力增强。科学制定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和管理制度。 执行情况良好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办法等。 执行情况良好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执行情况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