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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2 09:59:5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60301000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60301000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机关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县委对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组织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和实践 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3)了解和掌握党员及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深入党委、总支、支部,了解掌握党委、总支、支部建设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工作,选配好班子成员。(5)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思想成熟、工作先进的优秀分子发展到党组织队伍中。(6)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检查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抓好 制度建设。(7)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上解工作。(8)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承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做好政治建设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建课题调研活动申报研究课题27个,已上报调研报告19篇。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与各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申报创建达标党组织56个,12月县委组织部初验通过54个。打造县委老干部局党支部、县邮政分公司党支部2个党组织为市级党建示范点,审计局党支部等6个党组织为县级党建示范点。规范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县直机关114个党组织圆满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5个阶段25个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8年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计划数为7名,已发展7名。“三会一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依托“支部主题党日”按规定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制作发放政治生日卡2364张。组织开展党内关怀行动,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查。一是针对2017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县委领导对机关党建指出的五个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二是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工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约谈被点名的7家党组织书记。7家党组织制定了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三是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随机督导检查,于9月27日至30日,对9个党委、7个党总支、32个党支部共48个党组织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4.“云岭先锋”手机APP推广使用。县直机关工委党员实名登录任务数为1760名,实际完成1798名,各级党组织书记安装使用覆盖率达100%。
5.加强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城乡“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县直机关共有63个党组织1653名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62次为民服务,化解矛盾纠纷2件,提出合理化建议26条,帮助社区解决困难8件,为社区做好事5件,投入服务资金0.2万元。2018年共抽调383名(其中党员212名)机关工作骨干到110个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其中97名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长,确定大朝山镇长发村等6个村为城乡党组织共建示范点。
6.突出教育培训,实现能力提升.年内开展各种培训7期,参训党员1236名。重点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共开展培训3期,参训党员1073名。
7.落实“两个责任”,提升反腐倡廉意识。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细节,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提醒谈话机制,对存在党建工作履职不到位、会风会纪不严不实问题的14名党组织书记进行工作责任提醒及工作作风约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526,448.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6,448.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18.7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资,扶贫工作要求领导每月到村不少于8天、职工不少于5天,差旅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526,448.38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448.3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18.7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资,扶贫工作要求领导每月到村不少于8天、职工不少于5天,差旅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6,448.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18.7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资,扶贫工作要求领导每月到村不少于8天、职工不少于5天,差旅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8%,人均20793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2%,人均1701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448.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18.7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资,扶贫工作要求领导每月到村不少于8天、职工不少于5天,差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1,31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2%。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3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离休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2,24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5,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本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交通补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00元,支出决算为4,855.00元,完成预算的3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55.00元,完成预算的31.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接待有关规定,接待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454元,下降6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接待有关规定,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85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机关党建工作、扶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704.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7.57元,主要原因是因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时间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378.74元;印刷费6619元;手续费25元;水费128.7元;电费744.09元;邮电费9675元;差旅费18300元;维修(护)费5365元;培训费3226元;公务接待费4855元;工会经费14038元;其他交通费用9109.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90.54元;办公设备购置59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91,228.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91,228.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090.20,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0元,固定资产减少35090.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41040.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1228   91228       912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5,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2.保障措施  
3.资金安排程序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验收的有效性  
自评结论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机关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县委对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组织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和实践 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3)了解和掌握党员及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深入党委、总支、支部,了解掌握党委、总支、支部建设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工作,选配好班子成员。(5)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思想成熟、工作先进的优秀分子发展到党组织队伍中。(6)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检查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抓好 制度建设。(7)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上解工作。(8)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承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建课题调研活动。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规范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3.“三会一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查。4.推广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5.加强“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城乡“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6.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期。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526448.38元,支出1526448.38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县委县机关工委领导为组长的机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2、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给予肯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程序,规范化进行。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微党课等一系列活动。 增强全体党员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政治觉悟。 完成率100%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规范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步骤开展工作。 申报创建达标党组织56个,12月县委组织部了初验通过54个。114个党组织圆满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完成率100%
“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 开展培训3期,参训党员1073名。 开展培训3期参训党员1073名。 完成率100%
“云岭先锋”手机APP 实名登录任务数为1760名。 实际完1798名,各级党组织书记安装使用覆盖率达100%。 完成率100%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提高干部理论学习水平,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申报创建达标党组织56个,12月县委组织部了初验通过54个。114个党组织圆满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培训3期参训党员1073名。实际完1798名,各级党组织书记安装使用覆盖率达100%。 完成率100%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90% 完成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编制科学,配置合理。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编制科学,配置合理。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编制科学,配置合理。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 基本支出合计1526448.38元。 基本支出合理完成,充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
或完成重点任务保
障有力。
申报创建达标党组织56个,12月县委组织部了初验通过54个。114个党组织圆满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培训3期参训党员1073名。实际完1798名,各级党组织书记安装使用覆盖率达100%。 履行部门主要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得到有力保障。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细化“三公”经费支出,严控支出。 2018年,县委省县直机关工委“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855元。 重点行政成本得到大力控制,较2017年,大幅降低了行政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县人代会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 按既定支付进度执行,执行有效。 预决算差异率-10.06%。
严控结转结余 按照预算,严格控制支出进度。无结转结余。 严格控制支出进度。无结转结余。 完成率100%
项目组织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县委省县直机关工委“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855元。 重点行政成本得到大力控制,较2017年,大幅降低了行政支出。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日常财务工作中认真执行。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日常财务工作中认真执行。 管理制度健全,保障了主要职责的完成。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部门2018年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上对2018
年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2018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购卖电脑5950元。 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
规范、资产账务管理规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6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