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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2 09:14:0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开展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履行林业行政执法权。依据《森林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我县境内的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林木、违章采脂、乱捕滥猎、毁林开荒、无证收购、倒卖、贩运木材、伪造、涂改木材运输证和砍伐证的森林行政案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政案件的查处
2018年森林经济民警中队调查55件,共立案查处42起,处罚42人,收缴罚没款:1037624.2元。其中:
(1)移交实物马鹿脚等案件1起。
(2)不作行政处罚12起,出动车辆18次,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
(3)森林经济民警中队办理林业行政案件40起,罚没收入:1030660.2元;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8起,处罚人数,28;临时占用林地1起,处罚人数1起;滥伐林木2起,处罚人数2人;毁坏林木案件立案5起,处罚5人;无证运输木材案件1起,处罚1人,运输木材证货不符1起处罚人数1人。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案件1起,处罚1人;没收木材:20.379立方米。
(4)安定木材检查站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起,罚没收入:6964元。处罚7人。没收木材:8.705立方米。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执法、公平公正处理,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方的效果。给心存侥幸的违法行为人敲响了警钟,达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目的。
2.查车验证登记
2018年共检查运输车辆14000车次,查验木材2010立方米。森林经济民警中队共出动车辆13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森林经济民警中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含漫湾木材检查站、安定木材检查站、大朝山木材检查站,三个木材检查站的机构单独设立,财务不独立核算,财务全部归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3,825,64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5,649.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调减奖励性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3,825,649.05元。其中:基本支出3,825,649.0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调减奖励性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5,649.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调减奖励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项目支出由局本级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5,64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调减奖励性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2,6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部门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1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3,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公”经费支出由局本级核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经济民警中队资产总额664,431.89元,其中,流动资产32.52元,固定资产664,399.37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4431.89  32.52  664399.37  573692.37      9070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无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2.保障措施  
3.资金安排程序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验收的有效性  
自评结论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控结转结余        
项目组织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