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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9 21:20: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301000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统战部和县委反映我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协助工商联、台办和有关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
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驻景台胞、台属的信访与权益保障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联系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了解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关系,参与研究知识分子政策,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8、负责联络、协调、沟通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负责为海内外侨胞提供探亲访友、寻根问祖、观光旅游、疗养治病、进修讲学、出国留学等方面的服务;做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有关工作。管好用好侨联福利基金,指导各乡镇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人大、政协侨界代表的推荐工作。
9、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理论学习情况。坚持理论武装,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严格执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通过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培训、情况通报、学后测试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开展统战工作的能力;及时将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全市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全市侨联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统战干部及统战成员中,提高了对新形势的认识和新任务落实;积极参加省委统战部组织的全省统一战线成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实现了培训全覆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得到了系统的培训。
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情况。建立了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统战部牵头,组织、宣传、人社、工商联、民政等部门组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宣传培训、招商引资、建言献策、政策咨询、法律维权、联谊交流平台。积极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代表人士调研工作,确定了一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选送4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参加了市委统战部在市委党校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学习。
3.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宗教活动场所和开展命名示范单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220个“七进”单位(机关65个、企业9个、社区4个、乡镇13个、学校112所、部队2个、宗教活动场所5个)与县委、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好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交办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启动实施太忠镇麦地村迤中山小组、大街镇大街村文燕小组、林街乡清河村丙况小组、大朝山东镇别落村田坝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启动实施安定镇迤仓村扫把小组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启动实施大朝山东镇曼崩村少数民族产业发展项目。更新实职副科以上少数民族干部数据库,全县有实职副科以上少数民族干部272名。
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按照中央统战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近几年来关于“各级党委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情况”的落实情况等12个方面的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和省委督查组、市委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协同县民宗局、县公安局扎实开展好辖区内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核查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一年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3次。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利用伊斯兰教群众节日聚会的契机,组织政法委、公安局、民宗局、广电局等部门,深入清真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强农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宣讲,教育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旗帜鲜明地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认真开展好林街清真寺、漫湾镇保甸清真寺“国旗国歌、宪法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场所活动,支持宗教代表人士对宗教经典、教规教义进行符合中国化方向和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29人,发放慰问金14500元。
4.海外联络工作情况。认真贯彻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侨联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县侨联顺利完成侨联改革,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台胞、台属、港澳同胞及其眷属、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数据库及建档立卡贫困侨属档案,实行统战部班子成员及侨联班子成员联系台胞、侨胞和归侨侨眷制度,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络、情况通报。积极开展侨联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目前,全县共有侨眷侨属51户151人,建立联系制度24户。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台胞台属4户、侨属侨眷8户,共计金额5800元。
5.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市委、县委关于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深入企业调研,与企业主面对面座谈,了解实体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景东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选送2家非公企业参加了2018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及云南普洱特色商品上海金山展销会。组织24名景东非公企业家到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参加了《国际关系与中美贸易战》、《企业形象的维护与传播》、《不忘初心,重走一大路》等课程培训,景东县工商联与上海市金山卫镇工商联建成了友好商会。组织开展了景东县工商联2018年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发动31家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支持到“万企帮万村”活动中来。组织4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了市委统战部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专题培训。加强非公经济领域党建工作,现已在非公企业中建成党总支1个、党支部37个,有党员285名。春节前夕,慰问2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发放慰问金共计1000元。
6.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党外干部(实职副科以上)档案,举办党外干部专题培训班,与县委组织部密切配合,抓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与使用。目前,全县共有科级党外干部74名。1名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协助完成了第一次大会期间《关于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的建议》、《关于请国家发改委给予列项建设云南景东亚热带植物园的建议》、《关于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扶持的建议》3个建议。1名党外干部担任省人大代表;43名市人大代表中,有14名党外人士;19名市政协委员中,有12名党外人士。199名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代表人士51名,占25.63%;175名第九届县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代表人士105人,占60%;25名政协常委中,有党外代表人士17人,占68%。全县有无党派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知识分子(包括无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89人。认真开展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慰问、关爱工作,春节前夕共慰问3名党外代表人士,发放慰问金共计1500元。
7.理论研究、调研、宣传、实践创新成果、信息工作情况。积极开展统战、侨联、对台等工作的理论研究、调研、宣传、实践创新成果和信息报送工作,2018年共向省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县委办等部门报送信息29条,调研报告2篇,报送专题稿件4篇,其中被中央统战部采用1条,被省委统战部采用4条,被市委统战部采用8条,被省政协报采用2条,被省民族时报采用2条。
8.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积极做好挂钩联系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出列工作,常务副部长兼任龙街乡党委副书记、任邦庆村第一书记,副部长、侨联主席抽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1名干部抽调县委巡察办工作。干部职工服从安排、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担当负责,妥善处理单位工作与扶贫、创文创卫等工作的关系,认真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做到户户清、层层清,积极参与完成产业扶持、易地搬迁、CD级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一户一档等工作。
9.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联系统战部实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逐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得以彰显,为统战事业统筹推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10.其他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景东统战微信平台公众号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县委、政府要求做好党建、综治维稳、宣传思想文化及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谈话。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34,702.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702.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同比2017年1,877,399.68元减少142,696.77元,降幅7.6%;主要原因2018年6月份开始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不再发放,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4,702.91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702.9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7年度执行预算支出数1,877,399.68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228.39元,占总支出的99.09%;项目支出17,171.29元,占总支出0.9%,总支出减少142,696.77元,降幅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525.48元,降幅,6.75%,项目支出减少17,171.29元,降幅100%,主要原因2018年6月份开始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不再发放,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4,702.91元。同比2017年1,877,399.68元减少142,696.77元,降幅7.6%;主要原因2018年6月份开始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不再发放,人员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同比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17,171.29元,降幅100%,主主要原因2018年6月份开始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不再发放,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70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同比2017年1,877,399.68元减少142,696.77元,降幅7.6%;主要原因2018年6月份开始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不再发放,人员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8,4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3%。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06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0,77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6,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2018年扶贫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400.00元,支出决算为58,773.91元,完成预算的24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19.91元,完成预算的29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54.00元,完成预算的152.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单位原部长为县委书记担任,常务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中心工作任务较少,由于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加之中心工作任务较少,中心工作任务增加,单位主要领导除部内工作外还承担墨临高速公路建设,大街镇脱贫攻坚,联系多个单位党建等多项工作,下乡出差增多,在加之统战工作点多面广使得我部公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同比2017年52,918.80元增长5,855.11元,增幅11.06%,其中公务接待费2018年为13,454.00元,同比2017年27,250.00元减少13,796.00元,降幅50.63%,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促使我单位接待工作减少,同比2017年降低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19.91元,占77.11%;公务接待费支出13,454.00元,占22.8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19.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19.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街镇脱贫攻坚,文井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系多个单位党建等多项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265.00元,同比2017年234,922.00元增长,17,343.00元,增幅,7.38%,主要用于大街镇脱贫攻坚,文井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系多个单位党建等多项工作,下乡出差增多,在加之统战工作点多面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327,108.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327,108.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元,固定资产增加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7108 0 327108 0 240000 8710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7,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名称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市级财政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  
部门自筹及其他   部门自筹及其他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主体  
2.保障措施  
3.资金安排程序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完成率 完成质量
                 
                 
                 
1.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2.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验收的有效性  
自评结论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管理经验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目标 任务名称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相关情况说明
职责履行良好          
         
         
         
履职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 预算编制科学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严控结转结余        
项目组织良好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要求,提前预算,按月报销费用,编制记账凭证、报表,年末按财政要求做好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按质、按时完成部门决算编制工作。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823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