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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3 22:03:5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大财政税收工作力度,不断壮大镇财政实力。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让依法纳税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2、规范财政支出,确保财政增收。在日常支出时,加大对税务发票审核力度,以税务发票为支出要件,以支出促征收,加大对国税、地税部门支持力度。

  3、关于契税。财政部门主动为集镇开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促使我镇的集镇建设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健康地发展。同时在镇村领导的支持下,摸清税源,依法征收。

  4、积极争取、计生、民政、公安等政府非税执收部门的支持,让所有收费都纳入大厅,大力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专款专用。

  (二)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

  1、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服务大厅的“窗口”效应,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来访群众接待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做到“事有所办、办有所果”,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同志们舒心。

  2、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存折卡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农民补贴存折,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代领补贴资金,实行取款有身份证明制度,确保财政补贴农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乡财监管工作。

  1、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财政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不再调整,确保人员工资,及民政、救灾、优抚等法定支出。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限制招待费入帐,确保上级各项专项支出,坚持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

  2、规范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借款备用全审核制度,对于无计划、无明确内容的借款,拒绝付款;继续加强对支出原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3、强化对前期借款冲帐工作,对于前期借款未冲账的,应先行冲帐后,才能付款。以后开支尽量减少借款,严禁白条入帐,坚决做到支出有据,报帐及时。

   (四)从财政部门本职业务出发,全心全意,力所能及地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五)规范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争取县财政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调动全体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加班补助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参加县局和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5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6,134,879.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134,879.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706638.8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政策性增资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的人员支出及“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328,377.54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4,586.62元,占总支出的60.15%;项目支出 10,093,790.92元,占总支出的39.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7840130.9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政策性增资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的人员支出及“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34,586.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31420.41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政策性增资以及相应的“五险一金”基数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86.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13.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93,790.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8710.52元,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各级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17,78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6%。与上年对比增加7745454.3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政策性增资及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的人员支出及“三房”建设、产业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31,68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6%。行政部门的人员经费、机关运转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科技人员的工资,基本公务费及开展科普宣传等方面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5,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文体广播人员的工资,基本公务费及开展文化宣传等方面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4,25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基本公务费、离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等方面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0,95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村(居)民小组计划生育服务员信息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方面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53,5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7%。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基本公务费及集镇建设等方面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952,25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3%。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基本公务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危房改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产业扶持、农村人畜饮水、扶贫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7,9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000元,支出决算为 187,477.99元,完成预算的99.7%。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160.35元,完成预算的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317.64元,完成预算的9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不同程度的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9193.5元,增长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264.79元,下降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458.29元,增长2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费用物价上涨,接待次数和人员也增加;二是2017年上报项目和实施项目较多,单位人员出差下乡次数比去年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8,160.35元,占20.35%;公务接待费支 出149,317.64元,占79.65%。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60.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160.3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317.6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149,317.6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58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95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7524.58,主要原因分析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不同程度的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部门资产总额10,657,069.30元,其中,流动资产 6,136,878.24元,固定资产4,520,191.06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 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7389.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 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 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 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