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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02 09:11:2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100000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含林技中心、森警中队)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100000


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含林技中心、森警中队)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
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编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有关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更新,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古树名木的调查和保护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参与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科技应用相关工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针政策宣传。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指导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指导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按照相关产业标准监督实施,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景东亚热带植物园生物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亚热带植物园的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对外宣传、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
与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4个,其中:林业和草原局一个、亚热带植物园管理局一个、林技中心一个,森林经济民警中队一个。
   1.行政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股、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股、林业草原改革与发展股、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2.景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属事业单位12个,其中:景东亚热带植物园管理局、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景东彝族自治县公益林管理站、景东彝族自治县特色经济林办公室、景东彝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景东彝族自治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景东彝族自治县森林经济民警中队、普洱市景东县安定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木材检查站、普洱市景东县漫湾木材检查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采伐限额管理。
   2.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
   3.健全森林管护体系,实现辖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
   4.加强林地要素保障工作,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5.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
   6.积极谋划,全面完成营造林工作。
   7.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8.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任务,明确国有林管护主体。
   9.统筹安排,积极推进亚热带植物园项目建设工作。
   10. 有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障“四率”达标。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111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5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4009.07万元,减少57.58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绩效工资未纳入预算,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未足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51.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51.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1.49万元(本级财力3951.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 4009.07万元,减少57.58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绩效工资未纳入预算,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未足额预算。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51.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5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58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绩效工资未纳入预算,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未足额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1964.62万元,减少1964.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没有本次下达的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运行、事业机构、住房公积金。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79.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876.29万元,增长266.84%。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明文规定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8.93万元,下降34.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18.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3.38万元,增长265.48%。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明文规定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17.25%。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0.2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63万元,下降19.13%。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6.5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37万元,下降13.67%。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3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15万元,下降58.03%。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为246.3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5.82万元,下降21.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为704.7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8.32万元,下降19.28%。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0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5.35万元,下降18.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95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37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47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4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9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1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5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250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5万元,较上年增加57万元,增长104.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未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0次,共计接待3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或技术指导大量林业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万元,较上年增加77万元,增长202.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5万元,较上年增加57万元,增长31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性质等因素。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我单位没有本次下达绩效目标。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78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127.36万元,减少4.5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为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性质等因素,有安排购置3辆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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