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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30 14:43:0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33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0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33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总体发展战略、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住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及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组织实施建筑业市场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勘察设计、 施工、建设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职责;制定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7.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  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以下的乡镇和村庄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9.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10.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编制县级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指导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行业监管;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固定资产,并对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综合统计工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平时人防训练演练,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12.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职责。承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的职责。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会务、安全保密、综治、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行业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和部门预决算;组织实施行业项目库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和综合统计工作;参与研究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财税价格政策和融资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检查、协调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收费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拟定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度;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负责信访、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系统的普法工作;指导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编制县级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制定县级战时编制体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平时人防训练演练,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指导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指导人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五进”工作。
       2.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拟订房地产行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屋交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及危房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3.建筑监管股。负责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检测等企业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对县外、市外、省外、国外入县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进行管理;负责拟订规范房屋建筑(含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对外技术交流工作和新型建材的推广运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防震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房屋建筑抗震防震技术地方规范、技术标准和标准图集并监督执行;制定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对既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指导震后房屋建筑恢复重建工作。
        4.城市建设股。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行业政策;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及项目的储备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城市节水及再生水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公用(城市供水、燃气、城市公厕)和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及工程质量。
       5.村镇股。负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以下乡镇和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乡镇集镇及污水、垃圾和公厕建设,村庄垃圾治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引导农村民居建筑风貌特色建设。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助力全县脱贫摘帽;继续推进南部区路网建设及2018、2019年土地债券项目未完成部分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县城公厕及乡镇镇级公厕新建及提升改造任务;深入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转变理念,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2.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南部区停车场建设;启动县城天然气供气设施及管网建设;争取实施土地债券项目;争取启动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建设;启动县城黑臭水体治理;争取启动南部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包括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景东自治县园林绿化环卫所、景东彝族自治县市政公用管理所和景东彝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69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8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2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7907.84万元,减少1086.1万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属于收尾阶段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821.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21.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21.74万元(本级财力6821.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7907.84万元,减少1086.09万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属于收尾阶段项目资金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821.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82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9.81万元,增加了17.2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预算数包含了2019年预拨经费城市维护费、保障性住房维修费等;项目支出3833.45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5359.36万元,减少1525.91万元,下降28.47%,主要原因分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属于收尾阶段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38.9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983.02万元,下降51.15%。下降的原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0年预算数16.49万元,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了3.78%,增加的原因是行政离退休缴费调整,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21.53万元,比上年减少19.57万元,下降了13.87%,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3.76万元,比上年增加3.76万元, 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调整2019年职业年金支出为2020年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0.15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加了200%,增加的原因是临时工失业保险金增加,主要用于临时工的失业保险金。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73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了12.78%,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15.18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减少了1.24%,减少的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变 动,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62.04万元,比上年增加6.37万元,增加了11.44%,增加的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增加医疗保险金的基数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27.6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2.0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6.75万元,减少了6.31%,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20年预算数247.88万元,比上年减。 少49.27万元,减少了16.58%,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156.07万元,比上年减少14.68万元,减少了8.60%,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的减少。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26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调整2020年预拨经费景东县城区园林城市创建遥感测试费。主要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减少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27.7万元,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纳入了房管所人员的工资和各项保险。主要用于房管所人员的工资和各项保险费单位部分。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2020年预算数54.22万元,比上年增加54.22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增加了无量商旅小镇规划费。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2020年预算数1264.32万元,比上年增加520.6万元,增加了69.70%,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增加了南部区市政建设项目。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171.17万元,比上年增加55.47万元,增加了47.94%,增加的原因是 2020年预算数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维修管理资金。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283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9.16万元,增加了63.22%,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包含2019年城市维护预拨经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741.8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41.83万元,增加了63.22%,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包括2019年预拨经费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2020年预算数2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0万元,增加了100%,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数增加非洲猪瘟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防控制,检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的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74.39万元,比上年减少9.02万元,减少了10.81%,减少的原因2020年景东县规划局机构转隶未纳入核算。 反映修正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988.29万元,项目支出3833.45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57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万元,项目支出9.1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7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8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6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万元,项目支出366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6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3万元,项目支出150.65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4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1万元,项目支出63.84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8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43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2万元,项目支出309.45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万元,项目支出7.01万元)。
   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离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98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19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2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预算数为77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79.85万元)。
   2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0年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20年预算数为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预算数为20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905.82万元)。
   31.资本性支出(类)拆迁补偿(款)2020年预算数为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48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1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6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56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成本控制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和业务指导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万元,具体项目为:城市维护项目,943.6万元,主要用于景东县城区市政道路设施、路灯、绿化、道路清扫保洁等方面的支出;非洲猪瘟动物疫病防控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经营者的监管、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养殖户; 环卫绿化工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7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绿化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景东县房管所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27.7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房管所人员工资和单位部分五险一金支出(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0.86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525.55万元,增加425.31万元,增长80.9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新增城市维护费运行经费、保障性住房运行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300733300111




http://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