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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1 10:05:3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18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部

 
 
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录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东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方案》(普编办函〔2015〕19号)要求,我县于2016年11月整合了国土、农科、林业、住建的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地登记、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技术人员18名,工勤2名,成立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其职能是做好全县辖区内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地登记、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信息管理平台、权籍数据库更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配合做好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
(二) 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服务群众的素质能力。建立业务学习培训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列》,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搞好传帮带,努力培养精通业务、胜任本职工作人员,为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2、 结合职能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亲民窗口”建设,努力打造成文明窗口。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梳理好业务流程,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努力创造科学、严谨、规范、有序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秩序。
3、完成已移交的档案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4、 强化团结协作,努力做好上下级沟通、协调、汇报工作。
5、加强对档案资料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落实各项政策要求,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预算决策与分配机制;坚持民生优先,聚焦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提升绩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强化绩效评价与结果引用,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透明。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不列赤字预算,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三)编制方法
  公开透明,细化预算原则。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和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编制办法,专项经费根据区级财力情况及部门工作事项适当安排并细化到明细项目。
(四)总体思路
   1、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的若干规定;
  3、在确保工资发放及机构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基本需要的同时,突出民生民本方面资金的安排;
   4、预算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财政全供给单位。
部门在职人员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财政全供养21人。离休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财务总收入39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2.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2.32万元(本级财力392.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2万元,占总支出的94.9%,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5.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6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0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51万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04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1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1国土资源事务”312.29万元,其中:“2200150事业运行”292.2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反映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景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2.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4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0%。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任务,用于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9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49.36万元增加142.96万元,增长57.33%。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2万元增加30.94万元,增长750.9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上年没有此项预算数。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4.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62万元减少6.11万元,下降19.95%。主要原因是:“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和“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
(3)“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1国土资源事务”2018年预算数312.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0.80万元增加121.49万元,增长63.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2200150事业运行”工资福利支出和“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数。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3万元,较上年预算11.14增加20.09万元,增长80.34%。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万元无增减,主要是: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与上年的1.6万元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景东县不动产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