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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6 17:16: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200000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1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200000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附   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县水资源;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3、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管理,指导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和乡镇供水工作。
4、及时分析、了解、研究地形地貌、水系河流等自然条件状况;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5、承担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含城市防洪)。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和查处,协调全县水事纠纷。
7、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未有行政机构1个;下属事业部门5个,分别是:
1、水资源管理站;
2、水土保持工作站;
3、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4、水库管理局;
5、川河大沟管理所(属差额预算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疫责任,做好个人防护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水利保障。
2、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3、坚持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四个不摘”,持续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和常态化监测;继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持续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
4、全力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示范PPP项目建设,完成李仙江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开工建设二期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金鸡林水库工程,稳步推进三合水库工程建设,2021年完成工程投资1亿元。争取开工建设磨刀河水库、湾河水库及川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积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完成2021年项目建设任务。
5、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1、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川河大沟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部分供给单位1个(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川河大沟管理所);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79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8人,财政部分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6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12443.41万元,减少2482.17万元,下降19.95%,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61.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61.2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1.24万元(本级财力9961.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2443.41万元,减少2482.17万元,下降19.9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61.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6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12万元,增长20.78%,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402.7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11153.05万元,减少2750.29万元,下降24.6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057.4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89.06万元,增长17.31%。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方面的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1年预算数为3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全部为新增。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21年预算数为83.23万元,与上年对比全部为新增。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149.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0万元,增长8.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与上年对比新增了部分内容。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数为14.7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5.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数为88.1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80万元,增长21.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1年预算数为50.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80万元,增长24.3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3.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72万元,下降72.65%。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213030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181.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7.8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13030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2021年预算数为283.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1.06万元,增长21.94%。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2、213030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428.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1.05万元,增长19.86%。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3、21303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1年预算数为75.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74万元,增长18.56%。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14、21303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84.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1.75万元,增长34.79%。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15、213039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9.00万元,下降95.00%。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方面的支出。
1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6.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63万元,下降7.36%。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229999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全部为新增。主要用于:小水电清理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58.48万元,项目支出8402.76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36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25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30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4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9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11、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12.15万元)。
18、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1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1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12.15万元)。
29、31005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1年预算数为805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57.46万元)。
30、3999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3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0.0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采购预算资金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6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0次,共计接待27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8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00万元,具体项目为:景东县林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树河电站政策性经营退出补助资金项目,320.00万元,主要用于景东县林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树河电站政策性经营退出补助32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45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53.86万元,减少1.41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景东县林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树河电站政策性经营退出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改委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发〔2019〕56号)、《普洱市水务局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普水〔2019〕58号,经景东自然保护区主管门会同各级生态环境、水利、能源部门确认,龙树河电站取水坝和长约370m、宽约1.2m引水渠道位于景东无量山自保护区的缓冲区内,《景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结论确定为退出类电站。

三、项目实施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的龙树河水电站“一站一策”实施方案,龙树河电站退出总投资概算为397.44万元,其中:资产补偿费369.84万元,拆除投资概算27.6万元。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办公室于2020年4月聘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昆明勤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了龙树河电站(退出类)的资产评估工作,龙树河电站资产评估原值为6575138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49142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4848396元,机器设备1277600元。经评估净值为3777857.18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04429.71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3022264.47元,机器设备451193元。景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龙树河水电站“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及景东县林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经营的龙树河水电站因政策性经营退出涉及的所属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退出补偿评估报告多次与景东彝族自治县林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树河电站业主进行协商龙树河电站退出补偿方案,即按照“一站一策”方案退出,县人民政府不支付拆除费用,由业主自行拆除,按评估公司资产评估净值377.8万元的85%,按320万元进行退出补偿,并签订了《景东县林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龙树河电站退出协议》。

五、项目实施内容
景东县内经过清理整改的分类评估分析,涉及保护区需退出的1座(龙树河电站),退出方试为立即退出,电站厂房位于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建于2005年(景计发〔2014〕121号批复),距离保护区6公里,该电站取水坝位于保护区的缓冲区,引水渠道缓冲区内长约370m、宽约1.2m,取水坝和引水渠道于1975年建成(保护区成立前),属历史遗留问题(景东无量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提供),退出的1座(龙树河电站);退出类电站1座于2020年10月底前按问题清单完成“一站一策”退出实施方案。2020年10月底前对“一站一策”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退出验收,并要汇总区域退出自查报告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上报至普洱市清理整改办复核,报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并报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资金安排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农〔2021〕16号),2021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主要退出任务和措施:依据退出类电站整改措施,对列入退出类电站,原则上要立即退出;由于电站取水坝承担有龙树村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不具备防洪功能。退出类龙树河电站需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退出工作。电站退出要避免拟退出电站“一退了之”。不需拆除电站的取水坝,不需封堵引水渠道取水口;需封堵压力钢管取水口,只拆除压力钢管、机电设备、主厂房及生活用房,解除并网10KV线路;龙树河电站退出后消除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的影响,避免出现新的环境破坏和社会风险,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龙树河电站退出后依法解除并网,龙树河电站业主(景东彝族自治县林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部门注销其审批手续。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云水发(2019)56 号)和《普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普水〔2019〕58号)指标体系、分类原则、景东县人民政府的《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告》批复意见,结合项目业主意见,同意将龙树河电站划为退出类。龙树河电站退出后,避免出现新的环境破坏和社会风险,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3200111


http://景东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