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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农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5 09:37: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600000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2021年3月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600000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公开信息
 
附   录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态农业以及科技进步、乡镇企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2、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草案。编制农业和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兽)药、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经济社会建设。
3、承担完善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依法保护全县农业用地、草地(草山),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节水农业和建设生态农业。
4、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全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县级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创新型景东建设有关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6、负责编制和实施县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拟订县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
8、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并制定措施和方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10、组织专利申报与管理,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牵头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1、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县属独立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12、负责本部门年度预算执行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县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和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协调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13、负责归口管理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县级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14、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办法,负责科技保密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15、拟订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16、指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科技工作,推动全县科技进步。
17、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龙头企业发展。
1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19、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具、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研究制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景东县数字乡村的有关工作。
20、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1、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农业科技创新。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22、指导农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维护管辖水域渔民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23、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和村容村貌整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24、负责联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含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开发建设工作)。
2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3个,其中分别是:

1.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工作站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能源科技开发、宣传、推广工作,开展以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能源作物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新能源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秸秆、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数据汇总、报送;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和农村公厕建设和验收,切实抓好以点带面试点示范,确保全面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和农村公厕建设任务;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收集、储备、立项、申报及获批后的具体组织实施、效果评价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我县农村能源服务体系,提供能源技术服务,组织开展能源科普宣传、技术培训、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农村能源相关统计上报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相关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负责拟定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规程,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地力监测、地力评价、土壤养分测试和土壤改良培肥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生产资料(肥料)质量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土壤、肥料项目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高稳产农田(地)建设工作;负责引进适宜全县种植的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蚕豆、豌豆等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并组织开展试验、示范,筛选确定适宜全县各个种植区域种植的粮油作物品种,组织开展品种推广和配套技术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部分粮油作物常规良种的种子繁育工作;负责引进适宜全县种植的水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并组织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和配套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部分经济作物常规良种的种子繁育工作;参与编制全县农业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三品”认证的申报、协调、管理的技术把关工作;参与全县农业环境和生物资源保护、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生产资料(肥料)监管、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负责为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地力监测、地力评价、土壤养分测试、土壤改良培肥、农业生产资料(肥料)质量监测和监督、农业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景东彝族自治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起草制定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开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需求分析研究;承担县域成果转移化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运营、为转移化提供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组织和承担成果范围、技术推广等科技项目;承担开展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选派等专项工作;开展科技咨询、项目策划与组织服务。

4.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业机械推广的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机械的登记、备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检验;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证件核发和审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农机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规划、标准和规范;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操作培训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承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等工作;制定农机驾驶员、农机操作手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选编教材、教案和讲义,指导和组织全县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机修理工等农村各类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景东彝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植保植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植保植检工作的发展规划及植保植检重大技术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行使对内农业植物检疫,负责省间种子、种苗调运、产地检疫;组织引进、开发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新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及发生趋势的预报工作;组织县内重大突发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级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防治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植保植检技术咨询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景东彝族自治县渔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渔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我县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和预防;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渔业资源、渔业生态安全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承担渔业统计、渔业公共信息和渔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帮助农村发展集体经济、组建并规范化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申报及实施项目、构建农村社会化销售、服务体系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农村经济及农民收入运行情况分析、预测、上报工作。负责开展农民承担费用(劳务)、筹资筹劳等农民负担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负担、筹资筹劳案(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开展农村经济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对农村集体经济、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经营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研究和绩效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负责指导农村的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帮助其建立完善农村财务制度、开展财务委托代管、开展财务“三公开”、开展民主管理和服务、培训村级财务人员;负责指导、帮助各村管好用活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乡村债务的清理审核、农村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承包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理流转,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景东彝族自治县种子站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拟订全县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种子行业管理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检测;负责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整理、保护;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和各种新品种试验监督检查;负责农作物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参与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承担种业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等。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景东彝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检疫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动物卫生检疫工作,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检疫电子出证、动物标识、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景东彝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负责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疫情预防控制、扑灭计划、应急预案等技术方案,经批准后负责实施;负责我县动物疫病、疫情的监测、预报、预警、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我县动物疫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分析、动物病源微生物实验室诊断监测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我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常规免疫工作,并作免疫抗体效价监测,建立健全畜禽免疫档案,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负责我县消毒药品、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下发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普及、推广动物防疫知识和实用技术;负责指导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业务培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景东彝族自治县畜牧工作站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县畜牧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负责畜禽品种改良及开发利用、畜禽科学养殖技术推广和培训;负责饲草种植、收储、加工、利用及动物营养平衡技术推广;负责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保护;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负责中蜂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开发;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和种养结合利用技术推广;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执法职责以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为主,承担景东县行政区域内的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保护、动物及其产品、农民负担监管、农业安全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办理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农案件;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含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景东分校和良种场),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项目;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干部队伍的继续再教育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农作物良种繁殖任务,进行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行政单位1个,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机关、政府,(局)机关、政府内设机构12个: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机械安全监理总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渔业发展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能源工作站。
(2)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景东政府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9万亩,粮食产量达19万吨以上,其中:小春粮豆4.1万吨,大春及晚秋14.9万吨。
2、完成冬农开发21.45万亩,实现产值7.08亿元。
3、完成水产养殖1万亩以上,水产品产量达1.7万吨。
4、生猪出栏达40万头,牛出栏4万头,羊出栏11万只,家禽出栏390万羽;肉类总产量达4万吨,禽蛋产量达1500吨。  
5、完成蔬菜农残快速检测2500个以上样品;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处置率达90%以上,统防统治达60万亩次;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100%;做好畜禽产地及屠宰检疫。
6、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00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万人次以上。
7、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8、做好文龙镇、文井镇文光村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总结扫尾工作,启动全县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9、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示范园、技术创新型人才等申报认定工作;做好专利的申报与管理工作;做好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及乡(村)企业统计工作。
10、推进文井金塬有机蔬菜项目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完成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山地鸡养殖、农业产业化养牛、水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1、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县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2、综合预算原则。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做到收支统一管理。
3、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4、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183人。在职实有2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2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1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32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2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6409.81万元,减少1081.6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28.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28.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28.13万元(本级财力5328.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6409.81万元,减少1081.6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28.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32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3.04万元,与上年6269.31万元对比减少2146.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205.09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预算数140.5万元,增加1064.59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实施较多。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单位各种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8.0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11.61万元,下降58%。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9.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43万元,增长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0.47万元,增长262%。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3.14万元,增长3729%。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0.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6.78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15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9.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1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0.79%。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3.48万元,下降68.8%。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95.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7.3万元,下降1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318.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2.23万元,增长19.7%。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30%。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74.5%。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7.87万元,下降1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123.04万元,项目支出1205.09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奖金津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241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0.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9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24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2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1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奖励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9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7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5次,共计接待335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1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按照县财政局“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门整体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效益;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预算标准化管理规程、县级财政预算编审质量审查分析等相关专项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02万元,具体项目为:病虫害控制项目68.18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县级非洲猪瘟监测整改清理经费,2019年市级草地贪夜蛾监测与防治经费,2020年市级草地贪夜蛾防治经费,2019年市级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整村推进专项经费,2018年市级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整村推进专项经费,2020年县级非洲猪瘟防控经费,2020年市级非洲猪瘟监测防控专项经费,201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020年市级动物检疫工作经费,2020年市级沙漠蝗虫防治经费。执法监管项目9.3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渔业资源保护资金;防灾救灾项目17.5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水稻病虫害防治资金,2019年中央草地贪夜蛾防治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46.97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渔业油价补贴。(具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92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23.32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度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景东县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经费

二、立项依据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三、项目实施单位
景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设立草地贪夜蛾、小麦病虫、水稻病虫、马铃薯病虫、水果病虫等重大病虫疫情监测点,开展监测调查。实施草地贪夜蛾、小麦病虫、水稻病虫等重大病虫统防统治示范,带动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五、项目实施内容
设立18个草地贪夜蛾、小麦病虫、水稻病虫、马铃薯病虫、水果病虫等重大病虫疫情监测点,开展监测调查,发布病虫简报8期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1. 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面积300亩,亩,每亩150元,合计45000元;
  2. 宣传技术资料印刷1100份,每份2元,合计2200元;
  3. 技术培训500人次,经费30000元;
  4. 病虫害防治调查,技术人员差旅205人次,经费20500元;
  5. 高空控照灯监测电费23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设立18个草地贪夜蛾、小麦病虫、水稻病虫、马铃薯病虫、水果病虫等重大病虫疫情监测点,开展监测调查,发布病虫简报8期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

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达到45%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力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在95%以上,确保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不扩散蔓延,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景东县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疫苗采购经费

二、立项依据
景东彝族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2021年动物防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景防指发〔2021〕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1年末,全县预计生猪存栏47.5万头,按照存栏数核算, 需采购猪瘟疫苗47.5万头份;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 47.5万头份 ;根据当前财政预批复下达26万元资金计算,只能采购猪瘟疫苗226087头份;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 226087 头份,疫苗严重不足。分春秋两季进行免疫注射。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在全县13个乡镇166个行政村养殖户中开展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接种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当前财政预批复下达26万元资金计算,采购猪瘟疫苗 226087 头份,每头份0.28元,投入资金 63304 万元;采购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 226087头份,每头份0.87元,投入资金19669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春防于2021年3月1日开始至4月1日结束;秋防于2021年8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监督索引号53082300332600111



http://景东县农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