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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三举措”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6-01 10:16:57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今年以来,景东县纪委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执纪理念,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函询工作,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

 

今年以来,景东县纪委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执纪理念,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函询工作,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落实不力将被追究。针对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对廉政谈话、函询工作认识不到位、走过场的现象,景东县纪委细化廉政谈话提醒的相关程序,从谈话主体、谈话对象、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谈话程序、谈话结果处理和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如何及时处置纪律检查对象和监察对象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提出规范性、指导性意见,为全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提供了依据和规范。同时,对不按照规定开展廉政谈话和函询工作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直面问题不留情面。在开展廉政谈话、函询提醒工作过程中,不转弯抹角、不顾及面子、不徇私情,坚持直面问题、直奔主题、切中要害,以关心、提醒、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为出发点,针对被谈话对象不同的岗位特点、性格特征、思想倾向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个性化谈话方式进行沟通,提醒党员干部注意思想上的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纪苗头、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等。通过问清楚、谈清楚、查清楚,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不解决问题不收兵。在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函询提醒的基础上,采取检查、回访、跟踪和被谈话对象报告整改情况等方式,对被谈话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抽查活动。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二次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被谈话对象自觉、认真、务实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此来检验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效果,彰显廉政谈话提醒的威力,切实做好廉政谈话、函询工作的“下半篇”文章。
 

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廉政谈话187人次,收到违纪线索15件15人,其中立案查处9件9人,函询谈话6件6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人,重处分1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前两种形态占比达到93.3%。 (刘仕斌 罗忠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