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彝族自治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6万元,当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4年年初预算数2.08万元相比减万元,下降1.92%。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68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32 |
3、公务用车费 | 0.36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36 |
(2)公务用车购置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
(二)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景东县志》;指导帮助部门(单位)编辑出版部门志、专业志。
(三)编纂出版《景东年鉴》。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景东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事业繁荣提供服务。
(六)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保障民生、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编制预算,遵循管理规程执行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追加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坚持科学理财,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综合监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部门预算支出安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县级财力状况相适应;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保证法定支出、保证重大民生政策支出的基础上,尽力保障支持经济发展支出,促进我县经济协调发展。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完整规范。
2、保障民生、确保重点。
3、强化约束,讲究绩效。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编制方法:合理预测2015年收入规模,对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财政具体要求和部门任务和发展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科学规范编制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采用定员定额方法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退休人员1人。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县志办部门(单位)预算总收入41.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1.36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55万元(上年结余1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77.53%;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3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9.6%
3.医疗卫生支出3.5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6.8%;
4. 住房保障支出3.1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6.07%;
http://www.pejdw.com/uploadfile/2015/0529/201505290426189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