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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12 14:51:1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景东彝族自治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

 

景东彝族自治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景东彝族自治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续修县志、编制景东年鉴、旧志整理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拟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主要用于租车出差搜集资料,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关于景东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

(二)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景东县志》;指导帮助部门(单位)编辑出版部门志、专业志。

(三)编纂出版《景东年鉴》。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景东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事业繁荣提供服务。

(六)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保障民生、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编制预算,遵循管理规程执行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追加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坚持科学理财,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综合监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部门预算支出安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县级财力状况相适应;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保证法定支出、保证重大民生政策支出的基础上,尽力保障支持经济发展支出,促进我县经济协调发展。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完整规范。  

2、保障民生、确保重点。 
 

 3、强化约束,讲究绩效。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编制方法:合理预测2014年收入规模,对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财政具体要求和部门任务和发展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科学规范编制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采用定员定额方法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退休人员1人。
 

四、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县志办部门(单位)预算总收入6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万元,项目支出27.46万元。
2014年县志办部门预算总支出6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27.46万元,占总支出的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人员支出24.92万元、个人家庭支出4.95万元、公用支出4.44万元及项目支出27.46万元。主要反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县志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与上年26.57万元相比占上年的127%。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县志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6万元,如稿费、印书费等开支。与上年12万元项目对比,今年续修县志和编制2014景东年鉴工作任务重,经费支出占上年的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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