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6年景东县人大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推进依法治县,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推进代表工作等。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景东县人大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推进依法治县,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推进代表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7,219,27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9,277.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同期增加155万元,增长21.47%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代表活动费,代表履职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7,164,668.81元。其中:基本支出7,164,668.8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7.08万,增长12.1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代表活动费,代表履职经费增加等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4,668.8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08万,增长12.1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代表活动费,代表履职经费增加等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4,66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7.08万,增长12.1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代表活动费,代表履职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71,61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1,07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3%。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2,52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9,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代表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9,8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发放和住房补贴发放;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1,400.00元,完成预算的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100.00元,完成预算的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300.00元,完成预算的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4万元,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100.00元,占59.7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300.00元,占40.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1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1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景东县人大领导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3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景东县人大正常工作运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0,779.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万元,减少2.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人大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大代表履职补助费,人大代表活动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