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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1 10:36:1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目录第一部分 景东县第四中学部门概况一、
景东彝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景东县第四中学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第四中学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东县第四中学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二)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三)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及普及义务教育。
 

(四)“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义务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县第四中学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科学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 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三) 编制方法
 

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编制、人员工资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
 

(四)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7年度单位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景东县第四中学。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景东县第四中学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县第四中学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13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4.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4.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4.76万元(本级财力1134.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教育(类)-普通教育(款)”支出,主要反映初中教育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员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员的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第四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4.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9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长3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工资增长。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景东县第四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0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景东县第四中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34.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320.82万元,增 长(或下降)39.4%。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876.13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269.07万元,增长(或下降)44.32%。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8.36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7.99万元,增长(或下降)77.04%。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98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43.97万元,增长(或下降)77.12%;公务员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4.82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11.52万元,增长(或下降)49.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增长。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04.47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40.89万元,增长(或下降)64.3%。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增长。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县第四中学(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8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32%。
 

景东县第四中学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2.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无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景东县第四中学(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学校教学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学校教学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景东县第四中学(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2016年的1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学校工作导致增加(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培训(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景东县第四中学(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较2016年的2.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学校教学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接待(范围)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第四中学(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