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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教育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09 15:51:42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景东县教育局(单位)部门概况一、基本
景东县教育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目录

 

第一部分景东县教育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录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景东县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划,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综合改革;编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4)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抓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文化艺术、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养成教育和绿化美化工作,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积极创建文明学校、绿色学校、平安校园。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6)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县属学校(园)、乡(镇)中心小学校(园)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申报县级及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及审定;负责组织和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完成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监督本部门下拨的教育经费、补助专款、基建专款等各种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8)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教师队伍、干部队伍建设;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综合考核等管理职能;配合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做好机构人员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调配和流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考核、任免干管权限内的中层以上干部。
 

(9)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学校的招生工作;拟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各类学校学籍管理;负责组织高考、中考、小学学业水平测试等考试工作;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规划、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指导和组织教育教研、教育技术装备、现代教育技术等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及《景东教育》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负责抓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13)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4)承办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主要工作
 

(1)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构建科学设施完备校园。
 

(2)认真做好教育人事工作。完善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审,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教师引进、招考工作力度。
 

(3)继续加强师训教研工作,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
 

(4)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5)抓教育管理,创新特色校园。
 

(6)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7)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改善校园风险措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和县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本着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职能及工作任务的需要,编制2015年度单位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遵行“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三)编制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县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认真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的核实,如实按照县人社局审定的工资花名册向县财政填报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改革项目资金的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景东县教育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景东教育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6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6.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6.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01万元(本级财力366.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0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1、2050101行政运行支出275.69万元,主要包含人员工资和局机关公用经费等支出;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65万元,含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不在我单位发放;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73万元,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52万元,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3.42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6%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30.85万元,增加79.72%,主要是增加了自治县津贴、绿色经济示范奖和提高工资标准;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7%。与上年49.5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9.59万元、财政管理专户收入安排支出30万元)对比减少26.63万元,减少53.7%,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有30万元是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支出,今年财政专户管理收入无预算。但本级财力安排资金比去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无变化。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教育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6.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7.62万元,增 长8.16%。
 

1.2050101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275.69万元,比2016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6.91万元,增长63.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治县津贴、绿色经济示范奖和提高工资标准。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预算数为9.65万元,比2016年减少32.9万元,减少77.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由社保部门发放。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35.73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7.27万元,增加93.55 %,2101103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11.52万元,比2016年增加0.04  万元,增加0.37 %,。主要原因是: 缴费基数增加和人员增加。
 

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33.4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35万元,增加66.51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和人员增加 。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景东教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5.69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06.91万元,增长63.34%。
 

景东县教育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县将面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省检、国检。各种督导大力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教育局部门根据无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教育局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2016年的3.06万元增加9.94万元,主要是由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导致增加。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教育局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较2016年的7.89万元增加3.11万元,主要是由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市、县检查验收(范围)产生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景东县教育局政府釆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