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培训计划,开展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
2、培训、轮训全县农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
3、培训全县副科级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
4、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参加社会调查和实践,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不同历史时期干部培训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5、负责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辅导。负责培训基层理论骨干;
6、负责对各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
7、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景东县委党校内设5个股室:
(一)行政办公室
1、起草、撰写、上报相关文件材料;
2、及时收发传阅文件,交办急办事项,做好上情下达,不误时,不误事;
3、组织好各种会议召开,并做好会中服务和会后收尾工作,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4、做好文书工作,使文件、资料档案归档查阅规范化;
5、管理单位公章及公务用车;
6、做好来客来访的接待工作;
7、组织单位内部的集体学习和对外宣传工作;
8、负责协调和交办各办公室的具体事项;
9、参与中心工作,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教研办公室
1、履行科研工作职责;
2、做好年度的各类干部培训计划;
3、组织好各学期任课教师聘请工作,落实好任课教师;
4、拟定教学实施计划,及时了解学员情况,收集教学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完善措施;
5、按要求认真检查教师备课、组织好教师试讲、掌握教师上课情况;
6、组织好任课教师听课、评课、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
7、认真写好学期、学年总结,及时报送和备案;
8、做好校领导临时安排的有关任务事项。
(三)财务室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经法规;履行财务工作职责;
2、统一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3、严格按规定收费,杜绝一切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4、做好学费、对外办班经费等预算外收入的收缴工作,严格按规定比例按时上届办学经费;
5、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手续,坚持按规定把好报销、支出关、并做到帐目清楚;
6、严格执行日清月结制度,每半年在校内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7、及时争取申报使用经费,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
8、购置并管好学校物资,杜绝任何铺张浪费行为;
9、拟制财务计划,勤俭节约,当家理财;
10、搞好一切财务报表及每年单位财务预结算报告;
11、管好学校临时收入,保证资金的安全;
12、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四)后勤办公室
1、负责学校后勤管理的计划、检查、督促和改革;
2、负责好校园修缮、建设计划和环境管理;
3、抓好食堂服务和学员住宿服务管理;
4、负责学校所有公共设施和财产登记、管理、使用和维修;
5、负责学校日常接待工作;
6、管理好后勤人员,监督后勤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支部办公室
1、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3、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
权利;
4、密切联系群众。如实了解、反映群众对党的工作意见;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改进工作,进行革新创造;
6、吸收党员,收缴党费;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不足;
9、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10、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11、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单位: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2,920,564.0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44,500.00 |
四、事业收入 | 5 | 50208.5 | 五、教育支出 | 36 | 2,081,431.50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471,983.11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0 | 203,807.71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17,24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151,810.25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2,970,772.57 | 本年支出合计 | 55 | 2,970,772.57 |
总计 | 31 | 2,970,772.57 | 总计 | 62 | 2,970,772.5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收入合计2,970,77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564.07元,占总收入的98.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0,208.50元,占总收入的1.6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支出合计2,970,772.57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772.5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2015年与2016年对比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5年度收入合计2,462,678.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500.45元,支出合计3,471,156.27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420.27元;项目支出1,008,736.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比2015年收入增508,094.46元,增20.63%,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增539,063.62元,增22.64%;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增加工资,所以增加;2016年支出比2015年减少500,383.70元,增减-14.42%,其中:基本支出增508,352.30元,增20.64%,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增加工资,所以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08,736.00元,100%减少,原因是:2016年没有下达项目经费,所以减少。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0,772.5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2%。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0,564.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工作目标考核奖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031,2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5%。(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基本公用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98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失业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3,80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扶贫保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81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补贴15828.2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6,951.59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62.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89.59元,完成预算的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62.00元,占36.59%;公务接待费支出17,089.59元,占63.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6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6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培训工作、扶贫工作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89.5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89.5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培训工作、扶贫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 | 单位:元 | ||||
项 目 | 行次 | 2015年决算数 | 2016年决算数 | 增减 | 增减% |
栏 次 | 1 | 2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 | — | ||
(一)支出合计 | 2 | 33207.81 | 26,951.59 | -6256.22 | -18.84%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16,118.0 | 9,862.00 | -6256.00 | -38.81%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16,118.00 |
9,862.00 | -6,256.00 |
-38.81% |
3.公务接待费 | 7 | 17,089.81 |
17,089.59 | -0.22 | 0 |
(1)国内接待费 | 8 | 17,089.81 | 17,089.59 | -0.22 | 0 |
(二)相关统计数 | 11 | — |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5 | — | 1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6 | — | 10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8 | — | 118 | ||
22 | — | ||||
24 | — |
“三公经费”2016年比2015年减少的原因是 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306.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 | 247,306.00 |
办公费 | 25,321.80 |
印刷费 | 0.00 |
咨询费 | 0.00 |
手续费 | 0.00 |
水费 | 584.80 |
电费 | 3,282.87 |
邮电费 | 0.00 |
取暖费 | 0.00 |
物业管理费 | 0.00 |
差旅费 | 21,794.7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维修(护)费 | 900.00 |
租赁费 | 0.00 |
会议费 | 0.00 |
培训费 | 98,698.71 |
公务接待费 | 17,089.59 |
专用材料费 | 0.00 |
被装购置费 | 0.00 |
专用燃料费 | 0.00 |
劳务费 | 0.00 |
委托业务费 | 0.00 |
工会经费 | 20,831.00 |
福利费 | 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862.00 |
其他交通费用 | 0.0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940.51 |
六、 景东县委党校2016年,固定资产年初数3858443.16元,年末数10,723328.04元。其中:1、因报损报废资产处置124130.9元。2、资产增加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固定资产6978737.38元。3、本年增加43278元,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党校原址改扩建项目工程已审计验收交付使用入固定资产。
中国共产党景东县委员会党校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