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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08 09:38:3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
景东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基本职能是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主要工作是 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经济形势,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保障工资、保障行政运行及办案业务经费;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结构优化、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编制方法根据2015年全年实际费用结算数为依据;总体思路是根据我院实际支出水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方针,以指标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做到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按照规范化要求,力求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具有科学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景东县人民法院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9人;在编实有车辆13辆。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景东县人民法院预算总收入96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6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85万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130.65万元,占总支出的13%。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法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8.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3.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法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65万元,如: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开支。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景东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