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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24 08:43:56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牵头实施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政策、标准和续转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审核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案,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具体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拟订全县劳动关系规划,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审批并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
  

12、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含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农保局。实有人数69人(行政22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事业编制9人);退休29人,遗属人员1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4辆,财政供养4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总收入41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8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0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二)外交支出0万元;
 

(三)国防支出0万元;

(四)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五)教育支出0万元;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4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7.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3.6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运行(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12人,接待费开支11.47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前边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