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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明节上坟扫墓说起

发布时间:2013-08-05 09:17:49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为了弘扬非物质文化和中华传统习俗,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大确定清明节为法定节日之一。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节日,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主要习...
    为了弘扬非物质文化和中华传统习俗,党中央国务院和人大确定清明节为“法定节日”之一。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节日,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主要习俗是扫坟拜墓,烧香烧纸钱,鸣鞭炮献饭、贡茶酒,祭奠先人。
  
   
  对清明节上坟,往往出现两个极端:反对的人认为,那是迷信活动,活着时给他(她)多吃些就可以了,何必假惺惺的死后去拜祭。所以,烧香献饭,扫墓祭祖一类事,他们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迷信的人认为,烧香献饭,扫坟拜祭,祈祷先人,冥冥中能庇护自己健康、发财和升官。
  
  
  对于以上两种观点,我却难于苟同于一种,觉得都有偏激之处,实际上,我们应该正确看待扫坟祭祖这件事,它有很大的社会意义。
  
    
  我很赞同这句话:“烧香献饭,是人做给人瞧,阎王做给鬼瞧,亡人又没吃去一粒饭”。这话一点不假,献饭献了几千年,没有哪个“鬼”将酒肉茶饭水果饱吃而去。但“人做给人瞧”,这是非常必要的。
  
    
  生和死是两个永恒的主题,也是生物界必须经过的独木桥,谁也绕不过去。对死亡的恐惧是人类普遍存在的心理,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人更怕死亡。孤独、凄凉和恐惧死亡成了老年人的通病,但是,死亡又是有不可选择性,所以,退而求其次,许多人便有了“灵魂”之说和“轮回”之说,这是一种自我心灵安慰,但它又确实是一剂心理慰藉良方。我常听一些老人慨叹说:“唉,二天我们‘成佛(去逝)’后,你们格会来献饭不知?”
  
  
  人死如灯灭。但是,由于许多人怕死后很快被忘记,害怕成为孤魂野鬼后寂寞,就需要有人去祭奠,去缅怀。活人拜坟祭奠,是活人对死者生前的理想和愿望的达成和延续。怕活着的人把逝者忘记,于是就出现了堪舆家(即风水先生),说死者能帮助活人,但必须善待逝者。这些,都是对活人、特别是老年人的一种心理安慰。
  
   
  我这里说一个流传家乡的故事:那是说,有一个人,嫌他爹老了,会吃不会做,所以将他爹背到很远的山丢下。要返回时,跟去的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说,阿爹,篮子别丢,要拿回去的。他诧异的问儿子,篮子要拿回去干什么?儿子说,以后你老了,我还用这个“篮子”把你背出来。他听了之后,马上把他爹放进篮子,背回来好好供养起来。“廊檐滴水滴旧窝”,意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家所谓“报应”。实际上,用我们今天的理念来说,就是“言传身教”。可见,扫坟拜墓,缅怀先人,是敬老和尽孝道的体现,不仅能安慰老者,还起到教育小辈的作用。
  
  
  儒家经典《论语》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厚矣。”意思是说,慎终地对待父母去世,追念久远的祖先,人民的道德风气就归于淳厚了。据有关资料说,孔子并不相信鬼神的存在,如他说:“敬鬼神而远之”,就证明了这一点。但孔子不反对祭祀之礼,他把祭祀之礼看作一个人孝道的继续和表现,通过祭祀之礼,可以寄托和培养个人对父母和先祖尽孝道的感情。
  
  
  儒家重视孝道,是因为孝是忠的基础,一个不能对父母尽孝道的人,他是不可能尽忠国家的。儒家所提倡的忠,过去,为了需要,某些人片面理解成“封建忠君”方面。其实,“忠”,它内容很丰富,其中应该包含着最具现实意义而又丧失较多的“诚信笃实”。所以,诚信和孝道,在今天,同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孝道和诚信。另外,君可代表国家,忠于国家,今天仍然需要。只要做到忠与孝,那么,社会与家庭就可以得到安定。盲目反对“忠”与“孝”,不仅是愚昧无知的表现,而且是道德沦丧、诚信危机的罪魁祸首。
  
  
  道德沦丧、法制不健全、缺乏正确规则意识,破除了迷信中“鬼神惩罚造孽、来世报应不爽”,社会有效监督还不够完善,人心不古,那样的社会很难构建和谐、文明。托尔斯泰说“上帝没有了,也没有是非对错的道德体系,‘一切都是允许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改掉那些陈规陋习,做到文明祭奠,理性悼念,延续中华文明精髓。
   
  
  总之,清明节扫坟拜墓,一是忠孝的言传身教,对老人进行一种抚慰;一是警醒世人,人死后,需要的只是长不过五尺宽不过三尺的一爿地,何必昧心造孽太多。还有,就是让日益淡薄的亲情,得以延续。
   
  
   所以,党中央国务院规定清明节为法定假,是为弘扬传承中华美德。那么,我们正确认识清明节上坟,就应该文明扫墓,使之真正起到醇化风俗、净化道德的作用。 (王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