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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8 14:12:2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和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8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8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集中领学、讲座、党课、现场参观、观看视频、个人自学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用性、自觉性,注重成果转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结合“新征程上的普洱之问”大讨论,抓实景东县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制定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由一名班子成员轮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加强时事政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史教育、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使干部职工在学习领会政策文件精神上走在前列,及时学习掌握上级传达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政策”、“吃透政策”。针对巡察组提出的“2019—2020年记录本中,把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周一例会、民主生活会记在同一本记录本上,有的会议记录中无会议名称、会议时间,有的记录存在标题式带过,记录不详细”的问题,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做好各项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做到,有议题、有时间、有参加会议的人签名、有记录人以及参加会议人的发言,会议记录做到有备可查,做到立行立改。目前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周一例会、民主生活会等专门单独使用记录本分开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内容齐全。
(二)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整改虚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住建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微信工作群、景东住建微信公众号,分享时事新闻及相关政策文件,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每半年开展1次分析研判、班子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网上在线学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干部职工自主选学等学习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理论武装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党组班子工作履职不到位,对公租房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茶试站公租房管理混乱,存在转租现象”的问题,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现行的《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景政发〔2013〕95号)于2013年8月19日印发,目前已过五年有效期。2021年5月,我局完成了《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并在景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召开了听证会,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52次常务会议通过《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为解决目前公租房管理混乱问题,经相关部门会议研究,我局于2021年6月底启动了对县城集中建设的茶试站公租房小区、松香厂公租房小区、森工局公租房小区全面复审工作,结合县公安局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发现的转租名单及2020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审计发现问题,对转租、转借及不符合承租条件的住户进行清退,截止2021年11月初,已清退284户。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城市污水治理有差距,如锦屏路下的污水直接排入川河,污染川河”的问题,目前对老城区总体污水治理已委托云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开展了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会议,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
(三)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督促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召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对整改任务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人,做到及时整改;二是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财政法规及《景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的若干规定》和《景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管理制度》中的财务管理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三是加强财务报销的审核和检查,严格审批手续,确保支出合法、合规和合理。认真落实财务稽核制度,加强财务事前监督,坚决对无明细、报销凭证要素不齐全等情况不予报销。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每一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明确党建目标和任务,按年度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各党支部对照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进行了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按要求在每月第一工作日按《党章》规定足额主动交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局党组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分管联系党支部的党组成员认真督促好党支部书记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到党支部督导支部工作一次,指导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及“云岭先锋”APP网上录入工作。局党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建素养与能力。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交心谈心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敢于指出相互之间存在的不足,要把交心谈心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三)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廉政风险意识不足”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力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执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要求。年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3次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书记总抓,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站所具体抓的机制,把责任落到实处;对标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要点,分别与各股室(站、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步骤开展风险防控工作。2021年及时更新班子成员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6份,并将风险防控登记表、风险防控示意图和职权运行图在公开栏中进行了公示,让风险防控工作充分接受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真正落到实处;重点开展了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的党内重要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规意识,定期对各股室(站、所)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定期开展党内谈话。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廉政谈话要做到定期谈,常态化、全覆盖,谈话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要有针对性的谈,要谈部门情况,又要谈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让大家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防止思想滑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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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