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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04 16:03:44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县委第十轮第五巡察组对县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医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县委第十轮第五巡察组对县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重点。三是坚持每周二上午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做到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创新学习载体,充分利用现代融媒体技术,利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坚持学原文、读原著、听原音,结合医保的职责职能,将医保政策贯彻于整个学习过程中,力求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做到学以致用。
通过整改,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做到学有所思,用有所得;学有所悟,用有所成,真正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奋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不断开创景东医保工作新局面。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党组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述责述廉报告中没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工作台账和痕迹资料少;二是传达学习(中办发〔2020〕22)文件精神不及时,对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传达学习不够,学习党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少,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中没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医保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协调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述廉述责报告的内容;平时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台账。三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学习4次,半年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云岭先锋》杂志、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学习阵地加强学习;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局党组坚决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实在手里。
通过整改,加强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让党的旗帜在宣传思想战线高高飘扬。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执行上级规章制度不严肃。一是医疗保障局没有建立党组议事规则(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没有上墙宣传党内其他制度缺失,党组议事无遵循。二是单位制定的《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新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与普人社发〔2019〕1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市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有抵触,奖励办法制定不符合现行规定;制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接待管理制度》中的第三条接待程序第二项规定接待县级领导的陪同和服务事项,存在未杜绝同城接待的错误规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县医保局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县医保局党组议事制度;二是按照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县医保局把党员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入党誓词等必要的制度制作成规范的制度宣传牌,在党员活动室醒目的地方上墙悬挂,方便党员干部牢记“三会一课”制度,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三是景东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份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自单位新成立以来,县医保局全力以赴脱贫攻坚工作,党组人员驻村任第一书记和抽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导致有机构但人员不齐全,各项规章制度处于健全完善的阶段。《景东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新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和《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接待管理制度》都是草拟的制度初稿,还没有上会讨论,没有执行过。目前,根据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县医保局已按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市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普人社发〔2019〕131号)要求,废止了《景东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新宣传报道奖励办法》,严格上级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删除《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接待管理制度》中的第三条接待程序第二项规定,杜绝同城接待。
通过整改,修订完善景东县医疗保障局制度汇编,健全职责明确、程序严谨、落实有力的规章制度和及工作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发挥不充分。一是决策会议不严肃、不规范,党组会议有非党人员参会;二是还存在以行政会、办公会和党支部委员会代替党组会议,支部委员会越权决定经费补助情况;三是大额资金没有上会研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7月3日研究单位人事调动的党组会,非党的副局长蒋忠志同志是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党组会议,纪冬萍同志是作为办公室的记录人员,在会议记录中没有将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区分开。二是当时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只有局长和1名副局长,而且副局长蒋忠志同志到浙江大学挂职学习,所以出现了支委会讨论决定了对挂钩帮扶的文龙镇勐涝村给予经费补助的情况。三是2018年底脱贫攻坚指挥部反馈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医疗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低,要立即印制健康扶贫医保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当时领导班子人员配备不齐,只有副局长王家才主持工作(下属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徐文、李正亮在驻村),所以没有上会研究2019年4月30日凭证30号零余额账户支付云南福航商务有限公司医保宣传资料印刷费。四是在修订完善的制度汇编中,明确党组会、局务会、党支部支委会的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和邀请人员,以及会议程序和会议研究的事项。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实现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
通过整改,医保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树牢“四个意识”,更高站位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更大力度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切实拧紧责任链条,更大决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关于“文风不实、行文不规范。如:2019年9月24日,景医保〔2019〕5号《关于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超越权限发文,以支部委员会发文到支部委员会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当时没有收到成立党组的文件,没有刻公章,所以不能党组发文,县活动办要求必须红头发文,所以出现了错误发文。二是加强对办公室的管理,督促办公室人员加强行文知识学习,并安排到县政府办跟班学习,提高办文能力。三是制定下发了《景东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文行文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文。
通过整改,实现我局公文行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程序,加快运转,保证质量,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务经费支出会计人员未履行审核签字职责,支付档案整理费存在白条列支,并且负责人未签名。二是明细科目支出与实际支出不相符的情况,支出科目是邮电费,实际发生支出是接待费,支出科目是餐费,实际支出是电信费。三是医保局成立后,原人社局管理的医保中心财务善未移交”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用花名册的方式领取整理档案费用问题,县医保局同审计局沟通对接以后,督促财务人员陪同小工到税局开具劳务发票,完善相关手续,完成整改。二是针对明细科目支出与实际支出不相符的问题,已无法调账,责令财务人员进行情况说明。三是原人社局管理的医保中心财务已移交。四是严守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审批事项,严格报账程序,单位会计要严格审查,分管领导要严格审批把关,附件不完备不予审批,再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力度,从源头上进行防控。
通过整改,规范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收支核算,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审核制度和使用范围,做到相关支出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资料保存完整。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在公务接待中存在无公函、无接待单位、无菜单,异地接待的情况,接待费中出现烟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18年7月16日零星费用报账单490.00元中含的酒费90.00元,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国库。二是2018年8月1日前,我县每年对慢性病进行一次集中评定,到2018年8月1日后,市级调整为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评定,次月享受政策,所以我单位每月都将请医院有资质的专家来对慢性病进行集中评定,财务人员错误将会议伙食费做成接待费。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没有公函的一律不予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用餐单据报销处理时,必须附有用餐菜单,没有附有用餐菜单的单据,要求报销人实事求是补充完善,否则不予报销。公务接待杜绝讲排场,杜绝提供高档菜肴和酒水。四是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把关,增强责任意识。
通过整改,县医保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经纪律,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廉洁教育,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不到位。少数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重视不够,党务工作抓得不实,党建工作研究不多,指导党支部工作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标准,档案材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抓在手上,难点重点问题亲自研究解决。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细化分解党建任务,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至少一次,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从“重业务轻党建”的观念转变到“抓党建、促发展”上来。党组成员认真履“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党建不离中心工作,抓业务不离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进行,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并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以党建工作促进医保工作全面开展。三是从“党建工作只是务虚”的观念转变到“党建工作思想务虚与工作务实相结合”上来。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信心,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具体内容、目标,使党建工作由虚变实。四是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为抓手,规范党支部建设和完善党建台账,加强痕迹材料管理,不断提升党建水平。
通过整改,局党组和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了认识,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没有定期或不定期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会议或支部委员会议的记录中未提及党建工作,党组只注重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缺少辣味,记录缺失,无谈心谈话记录和党员自评互评的记录,无批评意见清单;三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记录不规范、含混不清,2019年召开支委会6次中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3次,缺少1次;四是会议记录不认真,将支部委员记录为支部大会;五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党建工作规章制度缺失,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氛围不浓,相关制度没有上墙。约谈提醒少,党组班子成员没有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党费收不规范,没有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和按月交纳党费,每半年收一次,而且多数使用微信转交,从2018年1月以后未使用费进行交费登记。六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没有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没有列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从“重业务轻党建”的观念转变到“抓党建、促发展”上来。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党建不离中心工作,抓业务不离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进行,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并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以党建工作促进医保工作全面开展。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时间要求召开好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好党课;按照方法步骤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做好交心谈心,会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批评意见清单,做好相关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认真记录好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并在“云岭先锋APP”做好党组织活动记录。四是加大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完善党建元素,打造好党员活动室,将必要的制度上墙。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好提醒谈话,将约谈提醒形成常态。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按时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并在党费证上做好登记。五是党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并同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
通过整改,局党组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制定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风险意识不够强,没有层层签订责任书,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成员没有签字。二是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只有6人,没有按照要求实现全员覆盖,医保信息系统业务操作功能权限申请表、业务经办授权通知书不完善,授权和被授权双方没有签字认可,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防控工作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坚持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进行常态化提醒谈话,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二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新成立,没有及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目前县医保局已对班子成员、局机关和下属县医保中心的股室负责人等进行了廉政风险防控登记,查找了风险点,制定了风控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已对医保信息系统业务操作功能权限申请表、业务经办授权通知书进行了整改完善。三是增强自律意识。要求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上严于律己,克服特权思想,自觉接受监督,时刻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加强教育监管。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道德和世界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使党员干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当好表率。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入手,把党员领导干部世界观的改造与加强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整改,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总体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种好自己“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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