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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协机关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04 15:57:11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10月30,县委第三巡察组于对景东县政协机关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政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10月30,县委第三巡察组于对景东县政协机关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政协党组及时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办公室主任和机关党组织书记纳入中心组成员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委室负责人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总支进一步细化理论学习计划,以多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理论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一是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落实开展周一职工学习会议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观看教育片活动、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对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六项纪律丛书》等,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三是进一步创新学习载体,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平台学习,切实激发学习热情,弥补党员干部知识短板,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人民政协“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一是及时提请县政协党组制定《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向县政协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时向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加强意对识形态知识学习,及时开展意识形态自检自查。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出现偏差的问题。
(三)关于“对专题协商调研成果跟踪问效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政协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景东县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专题协商调研报告》报送县委、政府,由县政府办转发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将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办,县政府办收集整理后反馈县政协办。二是县政协办公室、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已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职能部门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今年县政协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县直有关部门落实2020年度政协协商建议落实情况反馈通报,推动县政协调研和协商议政成果得到及时转化运用。三是县政协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协商沟通,将提案办理情况和政协调研视察协商报告落实情况纳入县委政府督查室督查内容进行督查,严格落实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购买运动服装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参加普洱市政协系统第一届职工体育运动会购买运动服装超标准问题,由财务室牵头,已将购买运动服装超出标准部分5145元由涉及的24人交回财务室,已存入县财政账户。
 
2.针对“政协委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景东县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一律不得发放给委员个人,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关于“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安排财务室认真开展清查,已将无领导、会计、出纳签字的凭证全部查找出来,重新进行严格审核,经确认无误后,全部进行补签;会计凭证记录不完整,接待费报销仅附餐饮发票,无接待单位、菜单的相关凭证,已通过查找接待函等方式找到接待单位,找到接待餐馆找回菜单,严格按要求整改完善;二是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具体规定,加强工作纪律意识和财经纪律要求,强化干部职工严格自律;三是认真对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景东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景东县政协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景东县政协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景东县政协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景东县政协机关财务报销规定》《景东县政协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政协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票据管理规定》《景东县政协机关资产财务管理规定》《景东县政协委员履职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9项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财务管理费用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融入政协工作中,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支部、老干党支部每年分两次向党总支汇报党建工作,加强管理,规范会议痕迹资料记录;三是党组织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全面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三是分类做好会议记录,按照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分类做好会议记录。四是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等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党总支书记每年对总支委员开展谈话2次,各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三是对个别党员出现违纪行为受到处分时,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对其进行谈话,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四是于12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本单位职工熊根因借贷纠纷出现的信访问题。要求熊根同志按照正常渠道进行还款,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会后,熊根同志及时和信贷公司联系,还清了全部欠款,并将情况报告县信访局,由信访局在网上进行了答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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