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串户路硬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农村未进行串户路硬化的农户基本实现串户路硬化,农户出行及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级主导、乡镇统筹、行政村主责、村民小组具体实施,群众参与投工投劳的原则。
(二)坚持以户为基础,村民小组、自然村(寨)为主体,相对集中的户为重点,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
(三)坚持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原则。
三、补助范围和标准
以脱贫攻坚户籍清理后的户籍为基础数据,除2020年上海对口支援景东县项目涉及串户路建设农户和2019年及2020年已下达但未实施的移民新村项目中涉及串户路建设农户外,未进行串户路硬化的农户数,按1000元/户标准进行材料补助。
四、基本技术要求
对现有的道路进行调型补强,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15(C15水泥混凝土一般配合比:碎石0.83立方米,沙0.53立方米,325水泥246公斤)。
(一)集中居住区路面宽度:0.80米至2.00米,铺设厚度12厘米,铺设长度由村、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散户铺设宽度按原有路型铺设,铺设厚度10厘米,道路硬化长度不低于6米(从出农户庭院处计起)。
五、时间要求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前,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下达项目资金由乡镇进行统筹,项目资金只用于项目建设材料费用补助(资金补助表附后)。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组脱贫攻坚委员会、驻村工作队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家乡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政府补一点、挂钩单位(责任人)帮一点、小组能人大户凑一点、小组外出工作人员支持一点”的方式,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和筹资,积极参与到串户路硬化项目建设中来。
(二)各乡(镇)要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要求和技术标准,结合实际上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细化至村组及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串户道路里程、面积等)。
(三)各乡(镇)要做好项目实施统筹工作,明确以村民小组为具体实施主体,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建议。村民小组实施计划需经群众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四)各乡(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全程管理,每月分两次(15日、30日)将项目建设进度汇总上报县人居办,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五)此次项目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完工后,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县级相关部门在乡镇验收结束后组织抽验。县级验收合格后,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报账。
附件:景东县各乡(镇)未硬化串户路资金补助表
http://www.pejdw.com/uploadfile/2020/0511/2020051105512266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