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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资金项目公示19号

发布时间:2019-11-15 09:45:3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第19号景东县2019年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第19号
 

景东县2019年第二批产业扶贫
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景东彝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结合贫困退出标准。现将我县2019年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作如下公示: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实施年限
(一)项目建设单位:大街镇人民政府、花山镇人民政府、文龙镇人民政府、锦屏镇人民政府、曼等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年限: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茶园提质增效2户,8亩;芒果提质增效1户,10亩;
(二)养殖业。养牛9户17头;养鸡1户200羽;养羊1户18只;养猪4户28头;养驴1户3头;
(三)入股公司。入股盛康牧业有限公司1户。

 

三、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一)产业扶贫利益联结的作用
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扶贫的重要环节,是提升产业化组织程度和技术质量水平的具体体现,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本质要求。
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充分发挥他们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经营行为规范、价格协调、利益纠纷调解、行业信息调查等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
(二)产业扶贫新型经营主体情况及利益联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选择信誉度高、管理制度严明,章程及协议规范完备,效益好、带动面广的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四、资金概算和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一)项目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9.5万元,其中:专项资金9.5万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资金支持环节
(1)项目涉及19户71人,总投资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万元,户均补助资金0.5万元。
(2)财政扶贫资金扶持环节。
2.补助标准
(1)养牛每头补助2500元。
(2)养羊每只补助300元。
(3)养猪每头补助500元,能繁母猪每头补助2000元。
(4)养鸡每只补助25元。
(5)养驴每头补助2500元。
(6)发展水果每亩补助1500元。
(7)茶叶每亩补助1000元。
养殖:养牛9户17头,财政扶持4.25万元;养鸡1户200羽,财政扶持0.5万元;养羊1户18只,财政扶持0.5万元;养猪4户28头仔猪24头,能繁母猪4头,财政扶持2万元;养驴1户3头,财政扶持0.5万元;
种植:茶园提质增效2户,8亩,财政扶持0.75万元;芒果提质增效1户,10亩,财政扶持0.5万元;
入股合作社:入股公司。入股盛康牧业有限公司1户,入股资金0.5万元。
  
本公告日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4日止,公告期10天。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879-6223489, 12317
 
附件:农户花名册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http://www.pejdw.com/uploadfile/2019/1115/2019111509490318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