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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云南省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进展情况通报(七)

发布时间:2016-08-26 11:01: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省工作期间,共向我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31批1234件,其中,来电举报1082件,来信举报152件,省环境保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省工作期间,共向我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31批1234件,其中,来电举报1082件,来信举报152件,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办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州(市)加快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根据各州(市)核实上报情况统计,截至8月17日18时,全省对转办的前25批901件已办结897件,按行政区分,已办结件数量为:昆明市488件、昭通市54件、曲靖市115件、玉溪市65件、保山市17件、楚雄州20件、红河州33件、文山州14件、普洱市8件、西双版纳州13件、大理州40件、德宏州6件、丽江市3件、怒江州7件、迪庆州6件、临沧市3件,另已办结涉及多个州(市)的5件投诉举报件。对查证属实的案件,责令立即改正221家、限期整改158家、立案查处144家、立案侦查4件、刑拘3件、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14家、关停取缔52家、约谈644人。
 

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执纪问责。截至8月17日,共对13个州(市)322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问责317人、党纪处分5人。按问责类型分(部分人员受两种或两种以上问责):诫勉谈话175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39人、通报批评68人、调整工作岗位2人、停职检查12人。党纪处分5人,分别是党内严重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
 

转办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将由有关州(市)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详细报道和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转自《云南日报》201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