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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云南省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进展情况通报(三)

发布时间:2016-08-03 10:41:25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工作以来,截至8月1日,共向云南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85件,其中,来电举报451件,来信举报34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工作以来,截至8月1日,共向云南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85件,其中,来电举报451件,来信举报34件,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办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州(市)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8月1日18时,已办结243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中,向昆明市转办277件、办结139件;向曲靖市转办57件、办结32件;向昭通市转办37件、办结12件;向玉溪市转办24件、办结7件;向大理州转办19件、办结10件;向楚雄州转办14件、办结5件;向保山市转办14件、办结12件;向红河州转办13件、办结5件;向普洱市转办7件、办结5件;向西双版纳州转办6件、办结6件;向文山州转办5件、办结1件;向怒江州转办4件、办结3件;向丽江市转办1件、办结0件;向临沧市转办1件、办结0件;向德宏州转办1件、办结1件;向迪庆州转办1件、办结1件;涉及多个州(市)投诉举报件4件、办结4件。
 

对查证属实的案件,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据初步统计,责令立即改正62家、限期整改63家、立案查处39家、立案侦查2家、限产停产4家、关停取缔15家、约谈181人。省、州(市)、县(区)三级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方式,对6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昆明市问责8人、玉溪市问责28人、文山州问责4人、西双版纳州问责14人、怒江州问责10人。
 

转办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将由有关州(市)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详细报道,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转自《云南日报》2016年08月03日